规范广场舞,需要人文滋养
栏目:钟鼓楼
作者:景峰  来源:中国艺术报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 ,明确指出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广场舞引发的舆论聚焦,其实早有发酵,但此次通知提到的“烈士陵园”尤其引人瞩目。它不仅反映出当前广场舞活动存在的“硬件”问题,也涉及了价值伦理、人文精神等“软件”问题,必须双管齐下,推进真正健康的广场舞活动。

  当下,广场舞已成为很多人生活中的“标配” 。有媒体调查显示:广场舞近年来成为50岁以上人群最流行的锻炼方式之一。权威机构今年年初发布的一项关于中国体育健身产业研究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广场舞有8000万至1亿人参与。对于深受中老年人喜爱的广场舞,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提倡和鼓励,今年9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在天津举行,在津各行各业的1600名群众现场表演广场舞,展现了“全民全运”的生动场景,足见广场舞已成为国家有关部门大力倡导的全民健身项目。

  广场舞蓬勃发展,也带来不少问题,比如,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不足、噪音扰民、管理服务不到位等,仍然困扰着不少地方,个别地方甚至发生了健身群众抢占活动场地,与他人发生冲突的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今年7月,网络上曝出一段广场舞视频,赫然显示跳广场舞的地方竟然是在某烈士陵园门前。烈士安息之地,岂容轻慢骚扰?一时间,众人愤慨。

  必须承认,场地等“硬件”是造成相关问题的主要原因,若有更方便、合适的地方,起码可以善意地理解,应该不至于出现在烈士陵园门口跳广场舞的情况。但是,假设烈士陵园管理方有更妥善的管理和引导,广场舞群众能对陵园多几分庄严和肃穆、对烈士多几分敬意和缅怀,想必出现的情况会好得多。“硬件”可以改善,管理也可以在工作中完善,但缅怀英烈、崇尚英雄的社会风尚,却需要时刻铭记、行之日常,使之成为当代价值伦理、人文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5年,有关部门就曾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 ,积极促进和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开展。随着有关方面的治理,各地广场舞健身活动渐趋有序,虽然问题依然未能彻底解决,起码已被纳入建设规划的视野。据报道,陕西省就借承办2021年第十四届全运会的契机,集中推进“两河两江一道一基地”为重点的体育惠民工程,满足包括广场舞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娱乐健身需求。此次通知也规范得很细,无论是“体育部门要及时化解在广场舞健身活动中产生的矛盾冲突” ,还是“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等,都很有针对性。笔者以为,其中明确“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的规定,尤其值得跳出“就事论事” ,从公共价值、人文精神构建的角度展开去,推进“治标又治本” 。

  某种程度上讲,“干扰居民生活”和“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在内涵上是一致的,都是缺乏社会公共意识的体现。由于烈士陵园的特殊性,这种“缺乏”进一步叠加了损害崇高价值的冲击力,瞬间点爆了舆论的聚焦。相关部门在完善设施环境的同时,及时做好疏解、引导、管理等工作,自然是解决此事的应有之义;但有的看似跟广场舞、跟健身没有太大关系的宣传、教育、提醒、惩戒等,更应该贯之日常,让人们时刻提醒自己:公共场所不能大声喧哗,剧院、博物馆不能拍照,英雄塑像不能攀爬踩踏,在烈士陵园要尽量保持庄严肃穆,等等。这不仅仅是管理和规范,更是用人文滋养人,让人一举一动都成为发自内心的文化自觉。规范和管理,或许只是起点,更美好的愿景,是“治标又治本” ,人人都对周遭心存敬意和善意,并加以爱护、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