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推动首都文学艺术繁荣发展,建设先进文化高地,更好地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结合北京实际,北京市委近日制定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繁荣发展首都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文艺工作,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把繁荣发展首都社会主义文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抓文艺工作作为分内职责,把繁荣发展文艺的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落实中央和市委文艺政策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工商、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关心文艺发展,切实加大支持力度。文联及各文艺家协会要履行好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不断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和吸引力,真正成为文艺工作者之家。
《意见》指出,要努力实现首都文艺工作的奋斗目标,创作导向鲜明有力。北京作品形成声势。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持续推出,各文艺门类精品迭出、出新出彩,形成集群效应、整体优势,“北京创作”“京声京韵”“京味文化”成为全国文艺的靓丽风景线,在全国乃至世界赢得更多荣誉、产生深远影响。原创活力持续迸发。交流展示活跃开放。文艺评论引领风尚。文艺评论的引导力、影响力有效提升,重点文艺评论人才、评论阵地的影响持续扩大,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的功能不断强化, “北京评论”形成品牌,引领创作方向、推动精品创作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优秀人才集聚涌现。组织机制灵活高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服务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自觉不断增强,服务中央的文化软硬件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在京中央文化单位、全国在京文化展演、国家对外文化交流的效能不断提升,全国文化中心的凝聚荟萃、辐射带动、创新引领、展示交流和服务保障功能更加完善。
(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