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 《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曲艺学科建设,提高曲艺理论学术研究水平,研究解决曲艺艺术和曲艺事业面临的一系列现实性、紧迫性问题,中国曲艺家协会根据当前曲艺工作实际和发展现状,坚持导向性、突出应用性、确保规范性,设立中国曲艺艺术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面向社会发布若干研究课题,予以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
1 .中国曲协采用公开招标和特别委托两种方式确定课题承担主体。
2 .课题申报主体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艺院团、民营机构等各种所有制的独立法人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并确定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造诣或相关工作经历,其中,重点课题和特别委托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和艺术领域研究成果,一般课题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
3 .课题申报单位须于3月1日前将《课题申报书》报送中国曲协。纸质版一式三份寄送至中国曲协,电子版发送至中国曲协电子邮箱。
二、立项
1 .中国曲协组织召开评标会,对通过初选的申报单位及负责人进行答辩,对其完成课题的能力及其所提方案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形成《课题申报评审报告书》 。评标会专家组由相关领域具有权威的知名专家和中国曲协代表组成,独立实施评审职能。
2 .中国曲协根据专家组意见,自主择优确定课题承担主体,发出立项通知,并与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任务书》 ,作为项目实施、工作检查、结项验收的依据。
三、监管
1 .中国曲协负责课题研究的进展及其监管。课题研究须在立项通知书发出后的12个月内完成。期间,中国曲协适时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答辩。
2 .课题承担单位应将获准资助的课题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保障课题研究所需的各种条件,确保课题研究顺利进行。
3 .课题负责人有义务确保课题研究的进度与质量,督促加强课题合作团队内部的协调一致,并与中国曲协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接受业务指导。
4 .课题承担单位如需变更实施方案,须向中国曲协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 .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在研究过程中,发生政治问题、学术不端行为、合同违约行为等问题,视情况给予警告、减拨或停拨直至追缴课题经费、撤销课题等处分,情况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结项
1 .课题承担单位完成课题研究后,应按时提交正式的《课题结项申请报告书》 ,内容为课题研究报告及其摘要,并将纸质版一式十份寄送至中国曲协,电子版发送至中国曲协电子邮箱。
2 .中国曲协适时组织召开结项评审验收会,对课题承担单位及负责人进行答辩,并形成《课题成果评估报告书》 。
3 .结项评审验收会后,课题承担单位须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研究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再提交正式的报告文本。经中国曲协审批合格后,中国曲协向课题承担单位发出结项通知书。
4 .未通过结项验收的课题承担单位,须根据中国曲协的要求和验收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在2个月内再次提出结项验收申请。仍未通过验收的,视为课题承担单位违约,中国曲协将收回课题研究经费和相关文件材料。
五、成果
1 .一般课题研究最终成果至少应为字数不少于1万字的专题调研报告,特别委托和重点课题研究应为字数不少于5万字的总报告和系列专题研究报告。
2 .课题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属于中国曲协,由中国曲协统一管理和协调使用。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享有署名权。
3 .鼓励课题承担单位以出版专著、向上级部门报送等多种方式推介宣传研究成果,但事前须先征得中国曲协同意,同时注明“本项研究得到中国曲艺艺术研究基金资助”字样。
4 .所有未正式公开的研究内容、数据材料、重要结论,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对外泄露和公开发布。课题研究中涉及国家机密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密级规定执行。
六、经费
1 .课题经费的拨付。一般课题研究经费资助2万元,重点课题资助4万元,特别委托课题资助5万元。中国曲协在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后,分三次拨付经费。签订任务书即拨付40 %经费;中期评审后拨付20 %;成果提交后,如质量合格则再拨付剩余的40 %经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将视情况扣减或收回资助经费。课题承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课题研究,或无法落实课题研究所需条件导致课题无法继续执行,课题承担单位须向中国曲协提交书面报告,并退回已拨经费。
2 .课题经费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使用,专款专用。课题结题后,课题承担单位须填写课题经费使用表,报送中国曲协。
3 .课题经费帐目管理混乱或者经费滥用的,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撤销资助、收回经费、直至取消其申请课题资格,并在相关报刊公布。情况严重的,追究课题承担单位以及课题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1 .所有提交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报单位自行备份。
2 .本公告由中国曲协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鑫、汪娜
电话: 010 - 5975960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0层中国曲艺家协会
电子邮箱:zgqxyjb@ 163 .com
中国曲艺家协会
2016年1月25日
2016年中国曲艺艺术研究基金课题
1 .曲协在行业建设中如何发挥主导作用对策研究(特别委托)
2 .曲艺艺术高等教育与人才培养研究(特别委托)
3 .新形势下团结引导曲艺自由从业者对策研究(重点课题)
4 .曲艺艺术作品评价体系构建研究(重点课题)
5 .中国特色曲艺理论学术话语体系研究(重点课题)
6 .健康曲艺生态研究(一般课题)
7 .推动曲艺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媒体有机融合研究(一般课题)
8 .曲艺表演美学基础研究(一般课题)
9 .田连元评书艺术风格研究(一般课题)
10 .马季相声艺术风格研究(一般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