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县将拆除城区范围内所有已设置的报刊亭,城管局称路口报刊亭影响了行车视线。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当地还没有拿出妥善的解决方案。“建了又拆”不是只有该地报刊亭才面对的命运,江苏、甘肃等地也出现过类似现象。然而,这些报刊亭并不是非法建筑。2000年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城镇建设报刊零售亭的通知》 ,城市建设报刊亭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通知》还称:“目前已建成的报刊亭被人民群众誉为安排下岗职工的安民亭、方便市民生活的便民亭、满足文化需求的文化亭、维护社会治安的安全亭。 ”可见,报刊亭是方便市民、满足人们文化需求的良好阵地。而且报刊亭当初也是得到了政府的批准才设立的。时至今日,怎么就成了必须拆除的对象?
笔者认为,一个个报刊亭为城市增添了色彩,丰富了城市文化生活。有报刊亭的城市,显得更有人情味,更有文化和生活气息。一个城市,不能光有宽敞的马路、高大的楼房,还要有为民众文化需要服务的报刊亭等等,这样的市容才是完整的、美丽的。把报刊亭都拆光了,城市就好了吗?即使一些报刊亭确实影响行车视线,也可以另找位置设立,岂用拆光?报刊亭是符合人们愿望和需求的建设和设施,当地相关部门应多听听广大市民的意见,多从民众的文化利益出发,合理规划,加强管理,工作才能做到好处,落到实处,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