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货节礼禁姓“公”
栏目:一图一品
  来源:中国艺术报

    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广大群众反映强烈。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