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媒体,不妨“合作式”竞争
栏目:钟鼓楼
作者:彭宽  来源:中国艺术报

  日前,有业内人士撰文指出,当下电视的发展正呈现出与微博借力互融的新形态,微直播、微访谈、微博墙等电视节目与微博结合的形式,不断在电视媒体上出现,互动效果良好,并开始产生新的节目类型,比如海峡卫视的《微博超级大》 ,借助微博平台,结合电视直播,以跨平台谈话方式传递信息,尝试将电视观众和微博用户融合。

  这一新现象,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激烈竞争的当下,给出了一个双赢的发展思路,我们不妨称之为“合作式”竞争。应该说,无论是同类媒体之间,还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只要受众存在多种选择,媒体竞争就永远存在。但竞争是否就一定意味着你死我活,则大可探讨。很多时候,竞争未必就一定是敌手,必须对抗对立,更未必就是水火不容。在竞争中合作,求得共同发展,也许更符合当下各类媒体的实际需求。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做“口口相传” ,指信息通过人与人之间直接的交流而传播。这种传播方式相对于报纸电视等大众媒体而言,本来意味着落后、缺乏规范和影响面狭小。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一传播方式在今天却拥有了全新的媒介形态,那就是自2010年开始迅速发展起来的微博。2011年底,中国微博用户已经突破2 . 5亿,一个普通人一篇几十字、百余字的“微言” ,已经完全可以通过大众微博“口口相传”的互相转发,最后成为社会舆论的关注焦点。这一新媒体的传播方式所具有的开放、便捷、即时、易转发和低成本等诸多特性,以及“人际交互”的新型理念,与传统媒体相比,呈现出了独特的优势,而又因为这种优势,让它在新时代的媒体竞争中成为一股极其强大的新兴力量。

  微博的发展令许多传统媒体从业者深感竞争压力,但是,“独特优势”并不意味着“独霸天下” ,尤其在信息化社会的今天,媒体的传播媒介、传播方式和传播理念不可能单一化,传统媒体在微博新媒体面前,远远没有到“可有可无”的地步,两者在传播效应上仍有明显的差异。如果说传统媒体营造的是一个社会信息的“公共领域” ,那么微博给出的更像是一个“私人的公开领域” 。尽管两者之间紧密关联,但其信息发布所体现的性质仍有微妙的差异,从庞杂的“私人公开信息”到有限的“公众关注焦点”的转化,常常需要经过传统媒体的“过滤”和“助推” 。因此,尽管微博使得信息的发布数量和传播速度得以空前丰富和提高,但传统媒体仍有自己不可替代的地位。同为媒体,双方在传播信息过程中本身就存在着互补性。

  从这种互补到借力互融,在竞争中寻求合作,展示的是媒体人的智慧和创造,也展示了传播方式随着科技发展而呈现出的无数可能。目前,全国已有172家地方频道、 64家卫视以及近4000名电视媒体人开通了微博,电视节目的录制、预告、台前幕后花絮等各类信息,都通过这些微博传递出去,对电视节目的品牌塑造和传播影响都大有助益。同时,微博用户通过电视节目的设计而进入电视直播现场甚至参与电视节目制作过程,又让许多有价值的“私人表达”更好地转化到“公共领域” ,达到更加理想的传播效果。这种“合作式”竞争让双方受益,彼此取长补短,在实践中已初露端倪,但其所可能创造的新形态肯定还远远没有穷尽。在激烈的媒体竞争中,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未来未必一定是你死我活,或许也可以是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