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联是党领导的文艺界人民团体,是温馨和谐的文艺工作者之家。在文艺工作者遭遇侵权、面临纠纷时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依法维权,作为“娘家人”,文联组织使命在心,责任在肩。大力开展文艺维权工作,依法维护文艺组织和广大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是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也是文联组织发挥党联系文艺界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不仅明确赋予了文联组织自律维权的新职能,也为文联做好新时代的文艺维权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2012年,在中国文联党组的高度重视下,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正式成立,中国文联的权益保护工作自此步入了组织化、专业化发展的新阶段。十年勇毅前行,不懈探索;十年开拓创新,笃行不怠。中国文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党中央赋予文联组织的自律维权职能,认真落实关于中国文联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守正创新,以服务广大文艺工作者、保护文艺作品知识产权、促进文艺繁荣为己任,创新工作机制,丰富维权手段,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服务手臂,有力指导和推动全国文联文艺维权工作的全面开展,努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全国文联文艺维权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022年,全国文联文艺维权工作推进会召开。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屹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0年,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召开第二次中国文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会,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张雁彬出席会议并讲话。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基础促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规定文联要“履行自律维权职能”,这是在中央文件中首次明确赋予文联组织维权职能,为文联组织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遵循,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中国文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自律维权职能,不断加强对全国文联维权工作的总体谋划和统筹指导,汇集文联力量,凝聚维权合力。2014年,《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意见》在全国维权工作会议上正式发布,作为文联系统依法维权的指导性文件,为推动文联组织统一认识、开展维权工作明晰了切入点和着力点。2021年,中国文联落实党中央要求,彰显时代特色,结合文艺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回应文艺工作者对文联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及时修订出台《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提供了方法与途径,为全国文联文艺维权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2年全国文联文艺维权工作推进会召开,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屹出席会议并讲话,就进一步推进《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国文联系统文艺维权工作全面发展进行了部署,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文艺维权事业蹄疾步稳,活力迸发。
二、加强队伍建设,壮大力量利长远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把文艺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文艺维权工作要面对问题,防范风险,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工作难度大、专业性强,尤其需要组织保障和专业队伍。继中国文联成立权益保护部后,文联组织以深化改革为契机,落实维权职能,大力加强维权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全国文艺家协会、省级文联和部分市级文联均设置独立的权益保护部门或明确履行维权职能的部门,配备了专兼职干部。为了提高维权干部的服务意识,增强业务能力,中国文联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组织观摩参观、旁听案件审理等活动,常年开展全国文联系统的维权干部培训,开阔视野,启发思路,增强本领,不断提升维权干部的服务水平。这十年,维权机构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维权队伍如向阳花木蔓蔓日茂,维权力量如河出伏流日益增强。
三、参与国家立法,源头维权固根本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依法治国,立法是根本;依法维权,法律是依托。中国文联始终把参与国家立法作为依法维权的重要源头性工作,发挥文艺界人民团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反映文艺界立法诉求,促进文艺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在法律源头上为文联组织和文艺工作者争取长远的制度保障。十年来,结合《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国文联密切关注国家的立法动态,在立法的不同阶段,认真组织征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每年通过文艺界代表委员向全国两会提交加强文艺权益保护的议案提案,使国家在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和法律时能充分倾听文艺界维权呼声,为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建言献策。十年来,在《著作权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歌法》《国旗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过程中都能听到文艺界的立法声音,充分发挥了群团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大法治宣传,春风化雨润心田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指出,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不强,致使许多文艺工作者面对侵权一筹莫展,而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十年来,中国文联把加强普法宣传作为增强文艺界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提升文联干部职工和文艺工作者法治素养,推动业界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文艺界人民团体的专业优势,组织艺术家创作了大量普法主题文艺作品,巧妙借助漫画、剪纸、书法、数来宝、沙画、招贴等艺术形式,使严肃的法律知识与生动的艺术表达有机结合、相得益彰,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展现了法治宣传的文艺特色。在引导文艺工作者进行艺术创作的过程中,也润物无声地进行了法律宣传,潜移默化地帮助文艺工作者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引导文艺工作者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18年,中国文联文艺法律志愿服务团走进苏州大学,开展“文艺法律志愿服务进校园”活动。
五、建立宣传平台,常态普法显成效
中国文联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不断完善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的法治宣传机制,建立了立体化、多元化的普法宣传平台群。通过《中国艺术报》“维权行动”专版、《文联权益保护》专刊、中国文艺网中国文联权益保护和出版管理宣传平台、“文艺权益保护”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著作权法》等与文联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为重点,把常态化宣传工作与集中宣传活动有机结合,使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协同发力,不断拓展文艺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文艺界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为增强文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策划编写了《文艺维权实用手册》《中国文联文艺维权手册与案例选编》《捍卫名誉——文艺界名誉权典型案例评析》《文化领域法律汇编》《文联组织常用法律汇编》《法律知识百问》《“文艺维权从源头做起”知识手册》等普法书籍和资料,受到了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地方文联组织以及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普遍欢迎,文艺维权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权益保护部先后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2015-2017年度中直机关文明单位、2018-2020年首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六、打造品牌亮点,知产保护促创新
《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机构合法权益。文艺创作是艰苦的创造性劳动,每一部原创作品都是文艺工作者呕心沥血铸就而成。对于文艺创作者、表演者而言,作品是立身之本,知识产权是他们最主要的权利。十年来,中国文联连年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将其打造成文联组织文艺维权工作的亮点和品牌,在文艺界营造了尊重原创、鼓励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在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组织中乃至全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2022年2月,中国文联制定印发了《中国文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文联法治建设的领导,推动新时期文艺界普法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在“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2022年的“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从白山黑水到雪域高原,从天山南北到海角天涯,全国近60家文联组织踊跃参与,形成了四级文联组织联动的普法宣传效应。《中国艺术报》、中国文艺网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和广泛宣传,文联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得到有效扩大和提升。这十年,在全国文联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文艺法治宣传积微成著、久久为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已深入人心。
七、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折梅赠春暖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多为文艺工作者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始于2013年的文艺法律志愿服务是中国文联积极探索的切实为广大文艺工作者排忧解难的重要抓手。中国文联组建了由权益保护部专业干部和特邀律师组成的法律志愿服务团,深入文艺创作第一线,倾听维权呼声,现场答疑解惑,提供维权指导,为文艺工作者开展义务法律服务。十年来,中国文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形势下,文联、作协要深化改革,工作向基层倾斜,服务向最广大文艺工作者拓展”的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文艺两新”队伍日益扩大、维权需求不断增加的新情况,文艺法律志愿服务机制不断完善,服务手臂不断延伸,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已从文艺家、文艺工作者,拓展到在校艺术专业大学生,扩大了维权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十年暖风熏沐,累浅成深。真诚暖心的维权服务为文艺工作者雪中送炭、排忧解难,让文艺工作者切身感受到“文艺工作者之家”的温暖和“娘家人”的关怀,待人以亲、助人以诚的维权服务受到了文联组织和文艺工作者的广泛欢迎和认可。文艺维权强保护、暖人心、聚民心,为增强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文联推荐的文艺作品多次获得中国版权金奖
八、实施维权行动,防范风险护权益
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指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维护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开展维权行动,制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影响,能够有力维护文联组织和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潜在的法律风险。
十年来,中国文联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文艺类“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开展重大文艺品牌活动的商标注册,打赢“百花迎春”商标保卫战,制止多起冒用中国文联和全国文艺家协会名义的侵权行为。通过一系列迅速有力的维权行动,为文联组织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保护国有资产安全,为文艺工作者赢回声誉和尊严。
中国文联的权保队伍身处维权工作第一线,为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提供了大量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协议起草、协调解决各类纠纷和案件等,专业精准,及时高效,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中国文联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所属各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权益保护部门和法律顾问的职能和作用,整合法律专业力量共同开展服务,为文联科学决策、依法管理、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服务维权提供专业支撑,用法律顾问制度为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维权行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如出鞘之剑,又如护卫之盾,打击恶意侵权,防范法律风险,为文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九、深入调查研究,察实情出实招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为广泛了解广大文艺工作者和基层文联组织的权益现状和维权需求,发现和解决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文联就建立健全文联组织依法治会依法维权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文艺维权法律志愿服务体制机制、加强文艺工作者权益保护在文化法治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等专题连年开展专项调研,总结文艺维权工作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升文艺维权服务能力,为建立健全文艺维权工作机制提供依据。2017年至2019年,中国文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加强对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的团结引导”的工作要求,用两年时间深入开展“文艺两新”权益保护调研,探索建立以维权服务团结引领“文艺两新”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手段。十年间,中国文联注重带动全国文艺家协会开展各艺术门类维权调研,结合艺术作品创作规律,研究维权工作的路径。调动地方文联的积极性,在不同区域,通过试点单位开展维权课题研究工作,以点带面,稳步推动全国文联的维权工作。十年日积跬步、功在不舍,全国文联组织携手共进、砥砺同行,维权调研和理论研究不断增强,为提高文艺维权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提供了重要参考。
十、加强版权保护,国际交流展形象
为加强对文艺作品的版权保护,扩大文艺维权的国际影响力,这十年,中国文联多次组织推荐文艺作品参加国内版权领域唯一国际性奖项—— “中国版权金奖”的评选活动。电视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I》、杂技《俏花旦·集体空竹》、音乐《七子之歌》、电影《狼图腾》、舞剧《朱鹮》等5部作品先后获奖。这些获奖作品,不仅反映出文艺工作者版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文艺作品版权保护能力的提升,也提高了全社会对文艺作品和文艺工作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度,向国际展示了中国文艺界版权保护的成果。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十年行而不辍,履践致远,树立了文艺界尊重原创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
风好正是扬帆时,奋楫逐浪向未来。在建设文化强国的征程中,文艺维权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十年,文联维权将继续乘风踏浪、奋勇争先,为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