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第九届全国委员会提出的《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修改草案》 ,决定从通过之日起,启用修改后的《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
大会认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具有求真务实精神和与时俱进特色,体现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意愿,符合文联组织特点和发展规律。
大会同意,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和群团发展道路,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等。增加这样表述,切合我国文化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有利于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密切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紧紧抓住创作生产优秀作品这个中心环节,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推出更多无愧于伟大时代、伟大国家、伟大民族的优秀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大会要求,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团体会员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章程》 ,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深化改革、加强引领、加强联络、增强本领、加强沟通,改进工作机制和方法手段,切实加强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更好地团结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