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品牌知识产权保护
栏目:普法讲堂
  来源:中国艺术报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马翔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 、专利权和商标权,就文化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来说,这三方面都可能涉及,今天我重点谈一下商标保护的有关问题,希望对中国文联各单位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加强品牌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所助益。

  一、商标的概念

  商标,通俗的说就是牌子,牌子不是法律概念而是俗称。商标可以理解为一种具有可识别性的标记,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而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任何人未经授权均不能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否则将构成商标侵权,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我国是“尼斯协定”缔约国,实行的也是商标分类注册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尼斯协定”的基础上,又结合我国国情,将商标分为45个类别, 1 - 34是商品类别, 35 - 45是服务类别,并制定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

  不是任何标识都可以申请商标,我国《商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哪些标识不能申请商标,比如与国家名称、政府组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或者其他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商标都是不能注册的,且不能使用。另外,商标还应该具有显著性,比如仅有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或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质量、原料等也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

  二、商标的重要性

  1 .商标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我国自宋朝就有了“白兔”商标,民国期间也曾出现过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改革开放前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商标无用武之地,比如国营的棉纺织厂,实行计划配比,商标为何物尚且不知,直到1983年颁布了《商标法》之后,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才逐年上升。现今商标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从早晨起床第一眼看的表、上班开的车、办公室用的各种文具、到晚餐上的食品调味料,都有商标。曾有人统计,人一天至少与几百个商标打交道,商标已经完全融入我们的生活。为此,人们发出“人类失去商标,世界将会怎样”的感慨!

  2 .商标识别功能更加凸显

  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商标能让我们认牌购物,在最短的时间内选择到称心的商品,节约了我们宝贵的时间,商标的原始识别功能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商品生产几乎智能化,不仅商品种类和数量极大丰富,而且商品越来越同质化。交通、通讯、互联网、物流的迅猛发展,国内、国际大市场已经形成,大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的出现,让消费者货比三家,甚至百家成为可能,商标的识别作用更加凸显。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力的增强,消费者选购商品的时候,不仅仅满足于商品的物理功能,更重视商品的商标所表达的内涵。穿阿玛尼西装能体现身份地位,用香奈儿香水证明有品位,“阿玛尼”和“香奈儿”商标对消费者进行了充分的表彰。商标除了传统的识别功能外,又具备了新的功能,即表彰功能。

  3 .商标是重要的无形资产

  商品时代,由于商品的稀缺,企业的厂房、设备起决定作用。资本时代,企业有雄厚的资金,便可处于有利地位,投、融资显得异常重要。现代社会进入知本时代,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发挥着巨大作用。专利最多保护20年,版权也只有50年,但商标只要不断续展,便可获得永久保护,而且越用越有价值。2016年,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品牌榜中,“苹果”位居第一,品牌价值达1468亿美元。在我国,腾讯商标的品牌价值高居第一,品牌价值高达821亿美元。可见,商标的价值已远远超过了有形资产的价值,所以我们必须要牢固树立品牌观念。

  三、商标的保护

  我国实行的是商标注册制度,只有经过申请注册的商标才能获得法律上的全面保护。在申请商标时应尽量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代理,并选择显著性强的商标作为品牌培育。此外,商标的保护对象要全面,比如字号的中文、英文、 logo,作品的名称,作家的姓名、肖像、绰号也都要进行申请保护。 《商标法》设立了一系列制度去帮助权利人去维权,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切勿慌张,一定要在律师的指导下综合运用商标撤销制度、异议制度、无效宣告制度进行维权。

  (本文内容由编辑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