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办公厅副主任邓光辉
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中国文联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开展了一系列重大品牌文艺活动,也形成和拥有了众多著名文化品牌,如“送欢乐下基层”文艺志愿服务,“送欢笑到基层”曲艺展演。这些文化活动品牌,既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具有丰富文化价值的无形资产。
如何使这些文化品牌永葆旺盛的生命力,除了不断推陈出新外,还需重视和加强品牌活动的法律保护,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要积极有效地应对各类侵权行为,通过法律程序维护知名品牌的合法权益,消除品牌发展障碍,让法律成为促进优质文化品牌传承发展的助推器。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法律的力量扶持和推动新创立的文化品牌成长,强化权利意识,着力规划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布局,为品牌的发展壮大撑起法治保护伞。
同时,随着中国文联改革的深化,在主题活动、文艺创作展演、文艺评奖、机构组织设置等方面,还会出现创造性的创意活动和品牌;报刊出版改革、传统文化的继承创新,也出现中央赋予的新项目,如“民间文学大系” 、“民间工艺集成”等,建议权益保护部门不断通过宣传和维权活动,切实推动文联系统品牌的创建与积累,为增强文联文化文艺实力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