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理论研究室副主任 徐粤春
文联的品牌不仅是文联独有的文化资源,也是提升文联知名度影响力的有效载体,更是文联团结凝聚文艺工作者,发挥联系文艺界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抓手。如果不能有效保护,不仅会削弱文联品牌,还可能会影响到文联在文艺工作者心中的形象。我们面对品牌侵权行为不能听之任之,要积极作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文联品牌社会影响大、业内口碑好。近年来,一些不法企业或个人,受利益驱使,山寨冒充、恶意抢注文联品牌的事件屡见不鲜。我们必须及时发现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切实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保护品牌除了与侵权行为作斗争以外,我们还不能忽视自身对品牌的珍惜和爱护。长期以来,我们一些干部或多或少还存在品牌意识不强、品牌运作水平不高等问题。比如,与一些实力不足的地区、企业合作举办活动,承办方、协办方投入不足、水平不够,导致文联品牌受损;再比如品牌使用过频过滥,随意消费、滥用甚至透支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等等。我们保护文联品牌,还要增强品牌意识,提高品牌运作本领,把我们的品牌打造好、使用好、发展好,这才是保护品牌的根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