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治意识  维护合法权益
栏目:畅谈感想
作者:张晓辉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中国文联人事部副主任张晓辉

  听了李前光同志的讲话和马翔律师的专题讲座,我深受启发,触动较大。中国文联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直属单位经过多年实践,形成了许多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公益文化品牌活动。由于我们开展的品牌文艺活动在文艺界乃至社会上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品牌效应较为明显,一提起哪个文艺活动是中国文联或所属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举办的,文艺工作者和社会公众自然就会认为这个活动一定是高质量、高水准的,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很高,现实中经常出现冒用中国文联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名义举办活动的现象。我们在工作中就曾接到来电询问某某活动的具体事项,了解之后发现那些活动和中国文联毫无关联,都是其他单位冒用文联名义举办的。之前媒体曾报道过失联的马航MH 370航班中有到吉隆坡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的交流笔会活动的艺术家,后来经核实那个活动的组织方是“中国书法艺术家协会” ,这就属于典型的仿冒文联所属协会名义的情形。权益保护部举办这个讲座,邀请专业律师对与品牌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专题讲解非常及时,对于加大文联重大文化品牌活动的保护力度,增强业界的法律意识,促进品牌活动的传承和发展很有意义,也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