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文艺繁荣兴盛的关键在人才,根本在作品。只有德才兼备的文艺人才不断涌现,以家国天下的情怀抒写时代之变化,以饱含深情的笔墨描绘人民之奋斗,才能发挥文艺的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作用,从而积聚起人民群众为美好生活而奋斗的力量。《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修订及发布,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完善《公约》是新时代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文联十一届二次全委会近日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发布《公约》,倡导全国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爱国为民、坚定文化自信、潜心创作耕耘、追求德艺双馨、倡导团结向上、引领社会风尚,在文艺界引起热议,在全社会引起良好反响。近年来,文艺队伍发生了深刻变化,新文艺群体、新文艺组织大量涌现,新的文艺形态层出不穷。广大文艺工作者需要对自身的价值取向、使命任务、职业规范、行为准则形成共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公约》的修订完善,就是凝聚了这种共识,形成了统一的方向、一致的目标,必将助推新时代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
普及《公约》是建设山清水秀文艺生态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教育引导和综合治理并重,建设山清水秀的文艺生态。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资本对文艺创作的介入渗透,文娱产业迅速发展,文艺创作生产的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同时文艺创作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乱象。比如,一些文艺作品粗制滥造,抄袭跟风,在创作中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评价导向上出现唯票房、唯流量、唯收视率倾向,畸形审美、“阴阳合同”“饭圈”乱象等新情况新问题迭出不穷。风气影响心态,心态决定质量。没有孜孜以求、十年磨一剑的创作态度,没有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创作作风,很难创作出优秀文艺作品。文艺生态需要多方力量去营造,既需要监管部门的制度规范和硬性管理,也需要文联协会等有关部门的教育培训和软性引导,尤其需要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共同用心维护。发挥各级文联协会以及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行风建设委员会的作用,全面普及《公约》,有利于文艺界健康、有序、良性文艺生态的养成,从而为文艺创作生产营造良好氛围。
遵守《公约》是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基本操守。所谓公约,就是约定俗成的基本规范、行为准则。遵守《公约》,是对广大文艺工作者的从业要求,也是文艺工作者自身的基本遵循。立德树人的人,必先立己;铸魂培根的人,必先铸己。文艺工作者被尊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理应具备更高的学养、素养、修养、涵养。面对个别文艺从业者和文艺作品出现的庸俗、低俗、媚俗等现象,面对唯洋是从、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面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面对造谣诽谤、网络暴力,面对偷逃税、涉“黄赌毒”等违法违规、失德失范等言行,必须坚决予以抵制,旗帜鲜明表明态度,倡导“批评精神”,树立正确导向。敢于说“不”是立场,身体力行是底线。只要广大文艺工作者都行动起来,遵守《公约》,践行《公约》,就一定能够营造自尊自爱、互学互鉴、天朗气清的行业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