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去留大众说了算
作者:疏星  来源:中国艺术报

  近日,5名作者发表了一篇《新春节文化宣言》,认为春晚是“伪民俗”,理由是“当春节联欢晚会作为电视文明的话语垄断工具开始‘改造’春节之后,过年就变成了看电视,让亿万年存在的文明现象化作一种单一的视听感受,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庸俗。”因此他们呼吁抵制“春晚”。

  已经走过20多个年头的“春晚”,在老百姓的文化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有很多观众提出了不少的意见和建议。这篇《宣言》正是种种批评之声的集中和极端体现。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春晚”至今仍是除夕夜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的期盼,看“春晚”仍是他们最重要的娱乐方式,甚至是惟一的娱乐方式。可以预见,在以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春晚”在老百姓心中的分量并不会因这几名作者的这篇《宣言》而消减,也不会因他们的“抵制”而停办。

  何谓“民俗”?笔者特意查了一下字典,它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依此定义,民俗的主体是“广大民众”,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活文化”。可见,看“春晚”才是民俗,而“春晚”本身并不成其为民俗,遑论“伪民俗”了。更何况,民俗从来都不是铁板一块、一成不变的,它在传承的过程中常常会因为时过境迁而不断改变。古人的春节习俗和今人肯定不完全一样,古籍中的大量记载即可为证。

  在民俗的留存和消亡问题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同样存在,而这个“择”的主体,当然是民俗活动的主体“广大民众”。相对于“亿万年存在的文明现象”,即传统的过年习俗,“春晚”算是个新鲜事物,它有无可能成为新的民俗,选择权最终还是掌握在大众手中。民俗学的研究同时认为,民俗是一种“来自于人民,传承于人民,规范人民,又深藏在人民的行为、语言和心理中的基本力量”。这种力量也不是少数几个人可以左右的。正是基于此,笔者以为,“春晚”该不该留,能不能成为“民俗”,还是让时间和大众去说了算吧。

  当前,包括节俗文化在内的传统文化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节俗文化的继承、发扬和建设乃至重建,离不开“社会精英”的参与。但是,切记此类文化的主体还是广大民众,它们的存亡兴衰最终还是取决于广大民众的“自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