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作品创作、传播和使用过程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规范,与广大文艺工作者关系十分密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启动以来,文艺界高度关注,中国文联也曾多次就此组织研讨,并向立法机关及时反馈文艺界的修法意见。
近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 》征求社会意见。为充分反映文艺界诉求,切实保障文艺工作者权益,中国文联现面向业界征求文艺组织和文艺工作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 》的修改意见,法律草案内容及条文对照表可在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下载。请文艺组织和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并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 》的意见(需附简要理由)于5月3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 zgwlqb@ 163 . com。中国文联将汇集整理业界的意见并反馈给全国人大法工委。
(详见本期6 - 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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