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军队社团工作专项清理整治已全面展开。全军教育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就清理整治有关问题接受《解放军报》采访时指出,专项清理整治要求,凡是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社团性质的团体和组织,一律予以解散或取缔。其中,具有社团性质的团体和组织主要指由个人发起成立,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冠以学会、协会、研究会、战友会、老乡会、同学会、书画社等名称,具有组织机构或召集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的团体和组织,如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将军书画院”“军人文学社”“军事摄影家协会”等都属于这类团体和组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予以解散或取缔。
此外,军队社团管理《规定》要求非“艺术类专业的离退休领导干部”不得兼任艺术类社团负责人。其中,艺术类专业的离退休领导干部是指曾经在校所学的是艺术类专业,或从事过艺术类岗位工作的离退休领导干部,仅担任过艺术类单位领导的,不属于艺术类专业的离退休领导干部。
(钟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