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界“毒”情需严治
栏目:艺象杂言
作者:陆尚  来源:中国艺术报

  在备受欺凌、苦难深重的中国近代史上,“毒品”这个字眼一直都是中华民族记忆中永久的伤痛。时至今日,我国面临的禁毒形势却依然严峻,禁毒工作任重道远。就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夕,演艺界相继曝出某导演戒毒复吸被抓、某编剧因吸毒被警方控制的消息。此时距某歌手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有期徒刑还不到一个月。演艺圈人士接二连三涉毒,不仅毁了其自身形象,令演艺界蒙羞,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中华民族充满血泪的历史仿佛就在昨天。一百多年前,西方殖民者用鸦片让无数国人沦为“东亚病夫” ,用战争撞开中国大门,使中华民族经历了长达百年的被欺凌、受屈辱的惨痛历史。毒品不仅摧残人的肌体健康,更扭曲人的精神意志。毒品的危害之大,有目共睹。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民族振兴,抵制、远离毒品,可说是人人有责,作为公众人物的演艺界人士更是如此。可总有那么一些人,明知其害却罔顾自身健康、罔顾法律制裁和社会影响,屡屡踩线踏雷,以身试毒,可悲可叹,更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从1998年一名歌手被曝吸毒,至今吸毒涉毒的演艺界人士可以罗列出长长的名单。他们中不乏有才气、有成功作品且正当年者,这样的丑闻实在让人痛心。对他们的文艺才能,社会是欣赏的;但对于毒品,法律绝不容情。事实上,当他们迷失在毒品的烟雾中,忘记了遵纪守法,忘记其作为公众人物的身份和责任,他们就已与社会的公秩良序逆向而行,背离了文艺界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准绳。其能否在未来保持正常的艺术实践尚属可疑,更毋论如何才华横溢、给社会传递怎样的正能量了。

  演艺圈里社交活动多、工作压力大是众所周知的。某种程度上,这也成为一些人涉毒的借口。更有甚者,吸毒还成了某些人口中的“应酬工具” 、“灵感来源” ,以致“毒文化”更加蔓延。“时尚” 、“减压” 、“刺激” 、“找灵感” ……仔细玩味这些涉毒演艺界人士用得最多的自辩词,似是而非的文艺范背后却让人感到莫名的贫乏和空虚。著名歌手刘欢曾直言不讳:“艺术灵感是靠平时的积淀才能激发的,靠吸毒找灵感简直荒唐。 ”这是对以各种借口涉毒行为的有力抨击。

  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过程中,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和打击治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而演艺界人士吸毒涉毒的社会影响太坏,更应该多管齐下,严格治理。这种打击治理不能仅仅停留在呼吁和批评上,需要更加实际有效的制约措施。体育竞赛违反规则和滥用禁药也是公害之一,国际体坛为此采取了越来越严厉的惩罚措施。正在火热进行的世界杯球赛上,国际足联对在赛场咬人的乌拉圭球员苏亚雷斯迅速采取禁赛的处罚。而类似这样的行规性强制措施,在演艺圈明显缺乏,对于一些玷污形象、败坏风气者,除了涉案受到法律制裁外,行业内抵制和约束的力度明显不够。希望能够有行业管理主体,强化行业规范和管理职能,强化对演艺人员的行为应对,对涉毒吸毒这样的违法行为立即做出回应,给予坚决的行业抵制,在必要情况下对其参与的作品禁播禁演,以鲜明态度和有效措施令其为自身的不当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加大防范演艺圈里的“毒文化”泛滥成灾。

  毒品无情,法律无情,珍惜生命,远离毒品。除了要坚定意志、抵制诱惑,广大文艺工作者一定要自尊自爱自强,御“毒”于家庭、工作、社交、生活之外,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与全社会一起抵制毒品,为自身负责,为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