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召开全国文联维权工作会议
作者:本报记者 乔燕冰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中国文联召开全国文联维权工作会议

推动落实《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  乔燕冰)  5月28日, 2014年全国文联维权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这是中国文联首次召开全国性维权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国文联文艺维权工作,交流了工作经验,推动落实《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意见》 。

  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赵实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国文联组织在加强维权组织建设、研究形成维权工作新思路、加强基础工作和推动维权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她强调,文艺维权工作取得的新成效令人振奋,新经验十分宝贵,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文艺维权的态势还很严峻,文联组织维权工作的基础和能力还很薄弱,文艺工作者面临的侵权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赵实指出,积极维护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是新时期党和国家赋予文艺界人民团体的重要职责,是文艺界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文艺领域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激发文艺创造活力、推动文艺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更好地发挥文联组织在社会服务和管理中的职能,增强文联组织凝聚力、影响力的有效途径。作为文艺界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无论从团结服务广大文艺工作者,还是从促进文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或是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角度看,加强依法维权工作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文联组织特别是各文艺家协会都应该增强责任感、忧患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赵实强调,做好文艺维权工作,要坚持“保基本、促发展、育人才”的总体思路,把文艺工作者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作为工作重心,重点保护文艺工作者的名誉权、著作权、社会保障权这三种呼声最高、问题最集中、反映最强烈、影响文艺事业发展最关键的基本权利。要贯彻“坚持贴近需求,依法维权” 、“坚持创新机制,强化服务” 、“坚持先行试点,把握规律”三项基本原则,重点抓好五项重点任务:一是推进维权组织体系建设,筑牢文艺维权的工作基础;二是创新和完善维权工作机制,构建依法维权的服务链和协作网;三是持续开展维权宣传培训,提升维权工作的话语权和传播力;四是拓展维权服务手段,建立网上维权服务平台;五是加强维权理论和对策研究,成立文艺维权工作思想库。

  赵实指出,文艺维权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难度大。中国文联及各团体会员要选配好高素质的专职权保干部,加大培训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熟悉文艺发展规律、通晓法律知识、精通维权实务、热忱为会员服务的权保干部人才队伍。各级文联干部特别是权保干部要加强学习,担当起文艺维权工作的时代责任;要改进作风,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维权各项工作;要增强本领,切实提高维权工作能力。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主持会议。他强调,这次会议在全国文联组织文艺维权工作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全国文联维权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文联及各团体会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文艺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统筹谋划、大胆创新、重点突破,全力抓好维权工作落实。要建立并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权保工作者队伍,保障文艺维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会上,中国摄协、上海市文联、四川省文联、江苏省文联、北京视协的代表就近年来维权工作的探索和实践作了交流发言。

  在分组讨论中,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省区市文联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各计划单列市文联的负责人及维权干部等,围绕如何学习贯彻赵实的讲话精神和中国文联近日印发的《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意见》 ,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维权工作,展开深入交流和探讨。大家认为,本次会议对推动未来文艺维权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深远意义,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扎实有效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未来的文艺维权工作。

  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省区市文联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各计划单列市文联的负责人及维权干部,中国文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共100多人参会。

  据介绍,近年来,中国文联对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各团体会员、各有关部门、各文艺维权单位和权保工作者勇于创新、大胆实践,贴近需求、热忱服务,使全系统的维权工作有了显著进展,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中国曲协、中国民协、贵州文联相继增设了权益保护职能部门,北京、上海、四川、江苏等地文联率先成立了维权中心,北京视协探索成立了会员影视法律服务中心等,在维权组织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中国文联和基层文联联合开展大调研活动,连续两年举办全国文联系统维权研讨班,制定下发了《意见》 ,为推动文联上下统一思想、开展维权工作明晰了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形成了维权工作新思路。此外,中国文联权保部还编辑出版了维权手册和案例选编,制定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参考文本) ,为文艺家协会和文艺工作者签订合同提供法律建议;积极参与维权立法,特别是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工作中,从立法源头重视争取合法权益;组建了“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咨询调解专家委员会”等,为文艺维权开辟了“绿色通道” ;各团体会员、各维权组织也推出富有特色、富有实效的维权工作新措施。

  与此同时,不断拓展文联系统维权职能,在扩大维权宣传培训、搭建维权网络平台、处理侵权调解和诉讼事件、建立文艺版权登记管理系统、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作用、提高维权队伍素质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中国摄著协积极推动出台《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为摄影家收取了从2009年至今的教科书使用报酬200余万元;上海市文联维权中心仅从2010年5月到2013年底,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200余起,受理版权纠纷案件437起,成功调解280起;江苏省文联积极开展文艺作品版权登记代理服务,已为艺术家代理作品登记13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