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健、彭漱芬:一种“有意味的形式”
http://www.cflac.org.cn     2011-10-14     作者:易健、彭漱芬     来源:中国艺术报

    第十届中国(浏阳)国际花炮节“浏阳花炮美学研讨会”将于本月19日在闻名遐迩的“中国烟花之乡”浏阳市举行。本文为研讨会参会专家的相关文章,探讨烟花的美学内蕴和真谛,展望烟花产业的美好未来。

    主办:中国艺术报社  中华美学学会技术美学学术委员会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浏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湖南浏阳花炮有限公司

    烟花所展示出来的美是一种人见人爱的形式美,其最大的特点是它的外在形式具有极大的召唤力、感染力、亲和力。不过也必须明白,我们说烟花美侧重形式美,“侧重”,并非“只有”。并不是说烟花美只有形式的美,而无内容的美。烟花美作为一种独立的审美对象,它不仅有形式的美,也会有内容的美。不过,它的美的内容极为普泛、概括,显得十分隐蔽、朦胧、抽象。诚如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说的,所谓形式美就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按我们的理解,这里讲的“意味”就是它的内容,这些内容之所以会抽象、朦胧、普泛、不具体,是由于它的内容早已经积淀在形式之中,人们只要见到这种形式,就自然地会感悟它所蕴涵的内容,很快地悟出它的“意味”。

    这种内容又是如何积淀到“形式”上去的呢?形式美是内容向形式积淀的产物。或者说它是从许多美的事物的外在形式中概括与演变而来的。为了更好地说明形式美形成的这一过程,我们就以浏阳烟花中出现的最多的也是中国人最喜欢的一种颜色——红色为例,来作些具体说明。

    红色,在人类童年的原始社会里与人类的生产、生活等实践活动是直接联系的。火焰是红色的,火与红是直接联系的。此外,红色还与太阳以及人的生命有关系。正由于红色与人类的生产、生活、生命联系如此紧密,原始人才可能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反复地运用它,从而使它逐渐从原来所联系的生产、生活的具体事物中分离出来,变为与这些具体事物无关的一种具有独立审美意义的抽象的形式。这种抽象的形式与人们建立了一种稳定的情感联系,人们以后欣赏它时并不需要去寻找它原来的种种含义,在一般情况下只是产生一种热烈的喜庆的情绪而已,此种热烈的喜庆的意味与情绪是一种不确定的朦胧的泛化的内容,它正是在人类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所表现的观念、情绪向红色这种形式的积淀。当人们欣赏烟花中各种各样的红色时。它给人的感受就是“热烈、兴奋、喜庆”。可见“热烈、兴奋、喜庆”正是烟花中红色这种形式美所包涵的一种普泛化的内容。

    浏阳烟花起于唐,兴于宋,历时一千多年仍经久不衰,具有最悠久的历史。它不仅深受国人青睐,且远渡重洋,畅销世界,可见它又拥有最广大的观赏者。其审美价值与功能可见而知。

    烟花美具有极大的观赏价值,让人赏心悦目,身心愉悦。此外烟花美还具有一种传递情感信息、营造环境氛围、表情达意的重要功能。在重大的节日或各类庆典活动中,人们往往用燃放烟花、鞭炮的方式营造出一种喜庆、热闹的氛围,以表达兴高采烈、欢快愉悦之情。某些地方人们做丧事,也喜欢燃放烟花、鞭炮以表达对死者的怀恋。

    (作者易健为湖南省美学学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彭漱芬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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