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舞蹈“荷花奖”是由中宣部批准立项的全国性舞蹈艺术专业奖项,具有权威性和导向性。为进一步发挥舞蹈艺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国舞蹈艺术的繁荣与进步,弘扬民族民间舞蹈文化,由中国文联、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委宣传部、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贵阳市人民政府主承办的第八届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族民间舞)评奖,拟于2011年11月初在贵阳市举行。
凡2009年即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评奖以后创作并首演,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的动作素材和韵律为载体创作的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作品均可参评,鼓励少数民族的编导、演员参评;凡此期间已在其他国家级同类比赛中获创作、表演一等奖的作品,不再参评;全国各专业艺术院团、院校(含民办院团、院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各产业文联系统专业艺术团体,国务院各部委所属中直艺术院团、艺术院校,解放军总部机关、各军兵种和各大军区及武警部队所属文工团、解放军艺术学院,均可报名参评。
本次比赛的参评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题材丰富多样,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鲜明的地域特色和强烈的时代精神,鼓励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现实作品参评。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不超过6分钟,群舞作品不超过8分钟。
本届评奖分为初赛、半决赛、决赛。初赛及半决赛将于9月在北京以光盘筛选的方式进行。入围作品经网上抽签后,参加在贵阳举办的决赛,以现场比赛的方式评出作品、编导、表演的金、银、铜奖及单项奖若干。评奖结果报中国文联审批同意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