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水浒传》的得和失
http://www.cflac.org.cn     2011-09-09     作者:薛晋文 曾庆瑞     来源:中国艺术报

    对“个体生命”的合理诉求有所尊重和体察 在造型元素和意境营造方面有所突破 原著崇高之美和悲壮之美有所消解 审美价值取向和审美理想创新有待商榷

新版《水浒传》的得和失

新版《水浒传》剧照

    最近,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的翻拍电视剧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与焦点性话题。一部电视剧之所以牵动了全社会的神经,主要是因为创作者的改编观与观众的审美积淀与审美期待形成了比较大的错位和裂隙,观众面对文学经典“被丰富”的新潮观念一时难以接受,同时,面对原著“被剥离”的基本价值取向和精神内涵也倍感陌生和沮丧。于是,翻拍剧也就成了近年来中国电视剧界最具争议性的话题。基于此,探讨新《水浒传》创作的得失应该是理论界必须面对的份内之事。

    新《水浒传》与1998年央视版老《水浒传》相比,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做出了改进和尝试,现在看来不宜全盘否定。首先,有意对“个体生命”的合理诉求有所尊重和体察。比如,剧中阎惜娇(原名阎婆惜)的奸情被宋江发现后,宋江以豁达的姿态写了休书并同意成人之美,不仅无伤宋江英雄的整体风范,而且给人物形象增色不少,因为“宋江杀妾”固然正义凛然,但选择理性放手何尝不是成大事者的另一种坦荡胸襟?这样的改编尽管争议不断,但多多少少有一些当今时代空气中弥漫的“以人为本”意识和“人性关怀”意味。其次,有意弱化了原著中的暴力与血腥场面。比如,去掉了母夜叉孙二娘黑店中做人肉包子的恐怖戏,去掉了李逵劫法场时不分官民滥杀无辜的非人道主义场景。这样的创作取向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欣赏和对其的教育,面对当今青少年暴力犯罪不断上升的实际情况,对这方面的谨慎改编和周到考量很有必要,毕竟电视剧艺术首先应该考虑它的收视效应和社会效应,荧屏之上亚健康视听元素的杀伤力远比文学作品来得更迅猛更直接,对此不得不三思而后行。由此看来,这样的翻拍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创作者的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再次,有意在造型元素和意境营造方面有所突破。比如,武大郎卖炊饼时大雪纷飞的场景令人难忘,以诗化的镜头语言将历史尘埃中小人物的悲苦命运和生存境遇叙述得让人心头为之一酸。整体造型风格趋于柔缓和清新,为原著杀气腾腾、刀光剑影、血肉横飞、野性十足的造型氛围增添了一丝温情与一抹亮色。当然,上述三方面的新尝试,谈不上十分成功和无可挑剔,但至少代表了新《水浒传》创作团队的另一种历史观与艺术观。

    我们在看到新《水浒传》的翻拍亮色和翻拍特点后,同时也应当严肃指出翻拍中出现的核心硬伤和存在的重大误区。对此,我们不应消极放纵或放任自流。

    新《水浒传》中主要人物的审美价值取向和审美理想创新有待商榷。比如,剧中潘金莲与西门庆之间的恋情演绎得让观众难以接受。须知,他们的畸形恋情历来都是民族礼教秩序与人伦道德范畴所拒绝和唾弃的对象,虽然我们发现它在道德上令人极度反感和厌恶,但历经几百年我们仍相信它的警世价值和劝诫功能。孰料,剧中将两人的恋情演绎成敢于争取生命解放与个性张扬的情感觉醒,他们对情感热烈地追求和执著精神仿佛鲁迅笔下追求情感自由的“五四青年”,企图说服观众对“怜香惜玉”的西门庆和“风情万种”的潘金莲予以同情和谅解,无度地拿古人的非伦常情感去生搬硬套当下生活中的情感乱象,误以为“艺术真实”就是实际中的“生活事实”,用当下社会中的“表象逼真”去偷换文学经典中的“生活真实”,其做法只能是堕神奇为腐朽,变非凡为平庸,因为生活真实说到底是对实际生活理性思考的结晶,而不是对生活现象的简单照搬和纯粹罗列。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原著中的武大郎应当是世人同情与扼腕的悲剧形象,但剧中却将其演绎为供人嘲讽和把玩的消费品与多余人,原著中的武松是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正义化身,新《水浒传》却将武松塑造成情欲缠绵且意志飘忽的“俗人”,创作者也许是为了还原英雄的世俗烦恼和七情六欲,但其实早已颠覆了该形象的价值质点,结果只能是弄巧成拙。必须指出,这种多次试图借助女人去托举英雄的艺术思维是新《水浒传》翻拍中最大的败笔。诸如此类的硬伤抑或是创作者刻意迎合当下青年收视群体的“市场策略”,抑或是创作者为了“推陈出新”的艺术突围亮点。但笔者认为,这样的创新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脱粗之新与取雅之新,而是颠覆了千百年来中国人审美积淀中的美丑底线与善恶标准,诸如此类的名著重拍无法发挥优秀艺术作品正人伦、纯风化、善风俗的良好功效,而是在蛊惑人心、宣扬俗气、混淆视听中拉低国人的鉴赏能力与审美趣味。创作者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情怀稀薄而飘渺,倘若电视剧艺术无益于世道人性的养成,无益于思想与心智的启迪,那么这样的艺术家就不能算是时代的良心与君子,其艺术取向是黄钟毁弃与瓦釜雷鸣的时代之痛。

    新《水浒传》消解原著崇高之美和悲壮之美的创作取向也都不宜提倡。名著改编是一项旨在艺术创新的审美工程,改编中,可以在原著的故事人物、情节编排、故事的节奏方面做出适当的调整,因为毕竟文学经典和影视艺术隶属于两种不同的媒介范畴,有时为了满足视听艺术的表现策略,需要将文学符号粉碎了重新编码和组合,但是,文学原著的“精气神”不能变形走样,其中的艺术韵味和审美理想不能轻易改变,其“生气灌注”的精髓和内涵不能轻易消解,否则这样的改编既对不住原著,也无法向后人交代。试看新《水浒传》在原著“精气神”方面的改编,多有不妥之处。比如,原著中的梁山好汉英雄其实是受苦受难的落寞群体,他们身上蕴藏的急公好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乐善好义,呼唤公平正义,替天行道,除暴安良,为民请命等精神至今都没有过时,有些对当今时代的社会变革和道德生态净化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剧中的改编不应该拿娱乐化、游戏化和庸俗化甚至恶俗化的手法去解构原著中的精神实质,更不应该将“武松弑嫂”的悲壮与正气用“被杀变自杀”调侃戏谑地去予以表现,严肃的文学性不能在所谓的通俗性面前“谈笑间灰飞烟灭”。在我们看来,新《水浒传》的改编者应该胸怀“人性之爱”与“艺术之爱”去完成名著的艺术再造工程。所谓“人性之爱”主要是指同情和抚慰受苦受难的梁山英雄好汉,心甘情愿地深入其内心世界和灵魂深处,通过他们的眼睛体察世界的本质与生活的艰辛,而不是以泛娱乐化的姿态去胡编乱造,更不是随心所欲地把玩和消解生活的复杂性和凝重性。所谓“艺术之爱”就是力争改编者的艺术观念比原著更真实,力求经过视听媒介的改编比原著的精神世界更加博大精深且意蕴丰厚,痴迷于给历史故事能够带来深刻阐释和精准演绎的叙事策略和表现形式,确保将文学经典中的好故事讲好,而不是将好故事讲坏和讲俗。

    此外,新《水浒传》在重大历史故事的内容上过分地求新求变让观众摸不着头脑。比如原著中的“征方腊事件”是故事的主要高潮部分,该剧创作者为了突显原著的“大义”精神而有意削弱了其“悲壮”意味,特意删除了其精彩部分,原著故事中所携带的具有最大负荷的价值剧变在这里断裂和夭折了,避重就轻的改编不仅无法打动观众,而且观众期待的情感满足也没有获得预期的兑现,观众的艺术想象力根本无法飞跃和驰骋,所以,这种改编对观众的审美情感和审美期待本身是一场骗局,让观众惊呼:太憋气、太不过瘾、太没劲。创作者在原著的精华部分不进行精耕细作,反而增加了“武松单臂生擒方腊”的戏份,固然史料中确有武松擒方腊的记载,但千百年来烙印在观众心目中的英雄是“鲁智深”,而非“武松”,不能为了突显武松的民间英雄形象,把原著中所有的历史使命和重要担当全部安插到一个人身上,这种只从创作者主观喜好出发,而破坏人物塑造规律的做法今后当慎之又慎,这样做真有些“爱屋及乌”的过了头。对于这种刻意求新的创作观笔者不敢恭维,也让许多熟悉名著的观众难以接受狗尾续貂式的改编策略。

    综上所述,包括新《水浒传》在内的所有名著改编,倘若离开真诚而强有力的原著艺术精神就会流于怪诞和荒谬,观众经常耳濡目染搞笑、浮华和空洞的故事,其审美能力就会走低,一个社会长期被这样的文化氛围浸染和熏陶就会走向堕落,因为我们深知“言论关时务,篇章见国风”,文艺历来关乎国运与国脉之大事,绝非儿戏!

中国音乐专刊
中国舞蹈专刊
中国民间文艺专刊
中国书法学报专刊
重大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