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不是英雄本色
http://www.cflac.org.cn     2011-09-07     作者:旧木     来源:中国艺术报

    闲来无事观《新水浒》,看落拓不羁英雄,品万夫莫敌气概,深感近来为“女人戏”所充斥的荧屏终于迎来了阳刚之色、金石之声。然而,越看越不对劲儿,总觉得新版对某些细节的改动,把梁山好汉当成了黑社会。

    就说武松,徒手打虎、为兄报仇是塑造这一英雄形象的两大经典情节。在1998年播出的旧版《水浒传》中,武松把潘金莲按在兄长灵位前,大刀一挥,血溅灵牌,没有演潘金莲如何毙命,但观众明白,这一刀想必痛快淋漓;《新水浒》中,武松以匕首捅杀潘金莲并以脚相踹,凄美音乐共血泪横流,潘金莲以慢镜头踉跄三五分钟后死去,其间若干旧景闪回,只差临了再说一句:“叔叔,你好……”旧版中武松把西门庆从客栈二楼打飞至街上,一刀将挣扎欲逃的西门庆砍杀,虽只演到刀落,没演砍头,却令人拍案叫好;新版中则是西门庆被从二楼打飞至当街摔死,武松赶来照其脸上狂揍数拳,血溅三尺。旧版武松赤手空拳打死老虎,新版武松刺了老虎一刀,又乘“虎”之危将其打死。看完这几集,我拊膺长叹,只想问,武松这是怎么了?

    历数近期荧屏风云,谍战剧、古装剧、都市生活剧,一味地爱恨纠结、勾心斗角,偶有《新水浒》这般热血豪情、快意恩仇的,怎不令人观之大呼过瘾。可一个又一个刀与拳头直向观众劈来的镜头,一帧又一帧断头、断手、断脚的特写,毫不遮蔽甚至被放大、被奇观化呈现的流血、死亡,令人担心编剧、导演正在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走出对矫情的迷恋,立即陷入对暴力的赏玩,以至于把不得已而杀人的血性汉子,塑造成不怎么光明磊落的嗜血修罗。

    这样的细节处理令人物远离《水浒传》,因暴力的行为在事实上削弱了人物命运的悲剧性,原著中普罗米修斯盗火式的英雄悲剧与命运悖论被简化、误读为“出来混,早晚要还”的黑道逻辑。虽然原著几乎每回都有暴力事件发生,但暴力无论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可能也不应该被标榜为美德,我们并非因人物的暴力而封他为英雄,也绝非因他是英雄便要赞美他的暴力。以暴力塑造英雄是个天大的误区。

    塑造英雄应注重内在,而非过度渲染外在。李白有一句诗“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李白还有一桩异闻,他曾背负友人的尸骨从洞庭湖边一直走到友人的故乡湖北鄂城,并按当地习俗将其剔骨掩埋。诗里“杀人如麻”的李白竟如此敬畏生命。可见诗中的“杀人”是在表述英雄的精神境界而非实际行为,英雄有坚毅果敢的内心和超乎常人的武艺,至于杀不杀人,并不是重点。

    电视剧对名著的改编是一种引导,每个读者、观众的内心深处大约都或多或少潜藏着暴力因子,改编者将文字中的暴力情节以影视符码的形式呈现出来,有可能激活被压抑的暴力情绪,令观众产生“给力”、“痛快”等观感,所谓的“暴力美学”之所以存在并有其市场,恐怕也是基于此。但这是一种负面的引导,特别是电视剧这种“老少皆宜”的体裁,青少年观后也许会产生这样的印象,《水浒传》之所以成为四大名著之一,就是“打”、“杀”出来的。

    除了不利于青少年观众的身心健康,对于普通观众来说,血肉横飞的场面令“杀人”变得随意而俗常,令“死亡”失去凝重与肃穆,这都与“美感”毫不相关,并非暴力镜头加上凄美音乐就能成为“暴力美学”。如果实在无法避开暴力、血腥,毫不掩饰地直接展示甚至极力渲染也是最下之策。编剧、导演在选用此类情节之前,宜先做整体把握,弄清它们在塑造人物、表现主题过程中的作用与意义,切勿为了暴力而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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