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人的“歌伴舞”何时休?
http://www.cflac.org.cn     2011-07-08     作者:孙焕英     来源:中国艺术报

    前些天,在传媒上看到了有人对陈爱莲的采访,说这位著名舞蹈家对当代中国铺天盖地的“歌伴舞”乱象,表示了不以为然。舞蹈大家不一样就是不一样,肢体矫健优美之外,头脑更是思维敏锐。我很赞同陈女士的见解。

    陈女士对此只是点到为止,并未展开。我拟接着再来个解剖麻雀,对“歌伴舞”中的问题深入透彻具体详细地观察一下,这使我想到了“花夜”情歌僧伴舞闹剧:舞台前面是女星演唱根据乐曲《春江花月夜》填词的情歌《花月夜》:“一弯相思”、“用爱来做嫁妆”、“情歌和你一起唱”,还有艳辞“花月夜,渡春江,幸福有你在身旁”……女星的后面,是满台水流星,一群僧伴舞。

    和尚参加表演情歌,二度创作男女之事,真哏儿!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尴尬局面呢?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

    一个原因是佛教发生了质变,教性被颠覆。佛教的教规之中,有“八戒”,亦称“八关”即八道关口,教徒是不可逾越的。其中,第三戒是不近女色不思情欲,第六戒是不事妆饰不观伎乐。显然,僧人伴舞“花夜”情歌,已经犯了“八戒”中的两戒。不过,这只是个案,它并不能说明佛教已经质变教性,已经被颠覆——从来没有哪一位佛教协会主席宣布废除佛教的“八戒”,也没有任何方丈住持倡导和尚谈情说爱。所以说,“花夜”情歌僧伴舞,是闯关之举,是犯戒之为,是不合教规教义的。“花夜”情歌僧伴舞,并不是佛教发生了质变,教性被颠覆所致。

    另一个原因是教徒发生了质变,僧性被颠覆。不错,在个别的佛教信徒身上会有这种情况出现。中国传统戏曲中就有小和尚思凡下山追女人私奔的故事。在“花夜”情歌僧伴舞的舞伴中,谁也不能够保证没有一个和尚萌动凡心,谁也不能够保证没有一个和尚融入情歌。但是,要说满舞台那么多的僧人都迷失了僧性,做了情歌的俘虏,群体都成了情种,那只能是天马行空的想象,而不是现实存在,除非“歌伴舞”的是一群临时剃了披肩发的假僧花和尚。所以说,出现“花夜”情歌僧伴舞,也不是因为教徒发生了质变,僧性被颠覆。

    剩下的,出现“花夜”情歌僧伴舞,就只有一个原因了,那就是,“歌伴舞”的编导们在扯淡,在“雷人”。二律背反,驴唇马嘴,南辕北辙,东拉西扯,成了当今“歌伴舞”编导们的家常便饭。其实,类似“花夜”情歌僧伴舞这样的笑话,并非偶然。可以说,凡是有“歌伴舞”的演出,就有风马牛的舞与歌。大家闭上眼睛想一想:舞台上广场里歌唱演员身后的伴舞,独舞群舞,男舞女舞,传统舞现代舞乃至群魔乱舞,有几个是和歌曲主题相一致的甚至是沾点儿边的?很多的“歌伴舞”,让大众一头雾水,不知所云,眼花缭乱,晕头转向。实际上,很多“歌伴舞”,是舞对歌的消解和歌对舞的干扰。像“花夜”情歌僧伴舞这样的玩意儿,已经是歌和舞、恋人和僧人在互相颠覆了,是沙奶奶和阿庆嫂动真格地打起来啦!

    为“歌伴舞”而歌伴舞,运动就是一切目的,是无谓的,于是,“歌伴舞”风靡。

    “歌伴舞”,风靡之后,现在是否出现了颓势苗头?我预感它的命运会像呼啦圈。记得有句格言说:上帝令其死亡,必先令其疯狂。对于“歌伴舞”来说,也会是如此。“歌伴舞”从一拥而上是个歌就必出伴舞,到泥沙俱下是个人就编出伴舞,都是违反艺术规律的。既然违反了艺术规律,就必然会被规律淘汰,只是个时间早晚问题。

    前些日子我发表了一篇文艺杂谈,指出:当今的舞蹈正在出现异化,就是“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流动韵律在变成堆砌造型的积木法则。被有些人称作当代舞蹈“经典”的作品,实际是舞蹈异化的代表和先锋。之后,我落得很是可怜:提出这么严肃的问题,居然没见一个人出来反驳。这不知是不值一驳呢,还是不可辩驳。“歌伴舞”的舞蹈(歌曲)无主题化,也是舞蹈异化的一个类型。舞蹈内行陈爱莲的“歌伴舞”之忧,不仅是舞蹈异化之忧,也是音乐异化之忧。这,总该值得人们重视和讨论了吧?如果音乐舞蹈界对此还是当做耳旁风,依然我行我素,那我就真的不知说什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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