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保护的核心是文化
http://www.cflac.org.cn     2011-06-24     作者:邹小凡     来源:中国艺术报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近百名网民代表、民间草根、媒体人士参加了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举办的“首届丽江古城‘民间拍砖会’”,与丽江古城的管理者近距离对话,为古城的保护和发展建言献策。此举让民间有识之士,特别是通过微博的形式让更多人参与到古城保护与发展的话题中来,令人赞赏。而放眼整个中国的古城保护问题,更多体现在古城保护与商业开发之间的矛盾。在此,笔者也想敲一敲警钟:古城保护切不可只重视商业开发,而忽视文化遗产传承。

    作为国家屈指可数的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不可不慎之又慎。丽江古城作为历史上南方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上的重要通道,自宋以来历经沧桑,孕育了多元灿烂的文化。丽江古城建筑是中国民居中具有鲜明特色和风格的类型之一,它包容着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同时,作为纳西族的重要聚集地,其文化内涵是活态的,具有生态谱系上的意义。自1997年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丽江旅游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从而筹集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古城保护当中。这一模式被云南旅游界称为“民族文化和经济对接”的“丽江现象”,在国内得到了颇多赞许。然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也造成了丽江原住居民大量外迁、生态环境被破坏、传统民族文化遭受冲击等问题,“过度开发”、“太过商业化”的质疑不绝于耳。有关专家对旅游开发中文化流失等诸多问题也提出过尖锐批评。事实上,中国古城众多,诸如平遥古城、凤凰古城等很多古城镇都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然而,在商业与文化的矛盾中,商业往往是战胜者,而文化往往在经济的巨大驱动力下退缩到了不为人见的一隅之地。如何有效地保护古城、科学合理地利用古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难题。

    追求田园生活,向往世外桃源的意境,是当代文化遗产旅游的重要动力。文化遗产旅游的吸引力,归根结底在于其文化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许多传统和风俗习惯正在离我们远去。古朴的城镇保留了完整的文化生态和基因,都市喧嚣中不可呈现的宁静在古城中往往得到了很好的呈现。只有维护好古城历史文化资源的完整性,才能发挥其经济属性上的功能,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然而近年来,有些地方在商业利益和不良政绩观的驱动下往往只重视短期利益,过度开发背离了保护遗产、传承后世的初衷。古城的文化遗产所产出的经济效益变成了地方政府的“摇钱树”,文化遗产的意义,变成了对政府收入的贡献率,而长期有效的遗产保护往往容易被忽略。此类“竭泽而渔”的方式不仅伤害了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传承,更是不利于文化资源经济功能的持续发展。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注重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和完整性,才能实现古城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古城保护和利用最终的落脚点还是在文化上。古城保护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也要让普通民众更多地加入到保护的队伍中来。另外,古城保护不是孤立的存在,历史文化的接续,往往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综合体。毫无疑问,将古城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结合起来,使当地群众在开发中收益,唤醒当地居民对文化保护的热情,必将有效缓解地方经济发展与古城建设保护之间的矛盾。长远看来,文化遗产旅游与民众福祉联系起来,才是文化遗产旅游的活力所在,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魅力在草根的传承与发展,更是吸引人们的力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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