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三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决定
http://www.cflac.org.cn     2011-06-20     作者:中国艺术报     来源:

中共中央宣传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表彰第三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联、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人事局、文联,各全国性产业文联,全国公安文联,各全国文艺家协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文艺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弘扬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德艺双馨精神,自觉投身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伟大实践,热情服务人民大众,积极推进文艺创新,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艺术精湛的优秀文艺工作者。

    为进一步倡导德艺双馨精神,加强文艺队伍思想道德建设,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局面,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授予于兰等54名同志“第三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人员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倍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倍加珍重社会给予的关爱,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国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自觉担负起历史和人民赋予的文化使命和责任,积极投身时代洪流,大力推进艺术创新,努力创作出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宣传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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