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凭鱼跃——全国政协委员近距离看院团改革新面貌
http://www.cflac.org.cn     2011-04-22     作者:周玮     来源:中国艺术报

    截至目前,有514家国有文艺院团已经或正在完成转企改制,近两年转制院团的数量为过去6年总和的近9倍。从“体制藩篱”中闯出,在“市场大潮”里搏击,院团改革到底改出了什么?

    4月19日至20日,十余位全国政协委员组成考察团赴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大厂评剧歌舞有限公司等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考察调研。考察中的所见所闻,令委员们颇感振奋。

    演员是改革最大受益者

    “人往哪里去”是改革的难点。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将此作为制订改革政策的重点,妥善解决老艺术家的待遇问题;加强对已不适合登台演出的演员培训转岗工作,妥善安置到艺术教育、文化产业开发等岗位;通过大力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让年轻演员活起来,成为这场改革最大受益者。

    集团老员工说,转制前,机制僵化,人心涣散,有近一半的演员闲置,百余声乐和器乐演奏员几乎无事可干,而现在的东方团时时都能看到忙碌的身影,我要干、抢着干的景象随处可见。

    据统计,2010年,集团共举办各类演出400场,比2009年增加285场;总收入超过1.7亿元,同比增加5000多万元;演职员工工资增长近3倍。中国歌舞团舞蹈演员枫叶在委员们面前“晒”了自己的工资:改革前一年收入5万多,改革后凭实力竞聘上岗,去年收入17万多。她说:“收入多了,怨言少了,心情比以前更好了。演员们看到希望,得到尊重,更有冲劲。”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董事长顾欣说,转企改制一年多来,集团向社会传递出这样一个启示:只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创新,以市场为导向,文艺院团就能真正转变成为新型市场主体,在文化市场中发挥主导作用,在产业化发展为主题的深层次变革中成为真正的主角。

    在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看到积极创作的精神状态,感受到昂扬向上的气氛,对委员们“冲击很大”。赵有亮委员说:“改革的成功主要体现在两条,一个是艺术生产力的解放,一个是艺术家和全体职工生活待遇的提高,我觉得从这两条证明改革是成功的。”魏积安委员说:“不懈追求、捍卫艺术品质,是院团发展的根本。在开拓市场的同时保持艺术品质,希望东方能探索一条路。”

    改革催生“接地气”惠民文化产品

    变“我有什么你看什么”为“你看什么我有什么”,大厂评剧歌舞团转企改制一年多来,主动对接市场、开拓市场、创造效益,实现了“出人、出戏、出效益”。

    所谓“出人”,就是引进演员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每个演职员潜能,不看职称、不分行当,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改革以来,涌现了走进央视主持“笑星大联盟”节目的付玉龙,有“小赵丽蓉”之称的李玉梅,小戏、小品和综艺作品编导石学广等。

    所谓“出戏”,就是以原有创作资源为主,又在全国引进3名不同类型创作人员,建立了公司艺术创作部。创作部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创作了一批专题艺术作品,在全国、全省巡回演出。如创演的小品《和谐三宝》《震撼》《签约》等作品分别登上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的荧屏;创作完成的电视连续剧《当家的女人》系列剧《进错门的女人》,与华视综艺影视公司合作签约正在筹备开拍,同时,将此电视剧改编成同名大型现代评剧搬上舞台。

    大厂评剧歌舞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德平说,针对当前文化下乡与新时代农村观众特别是中青年农民观众欣赏水平的较大落差,公司更加强化了农村、农民永远是我们服务主体的观念,运作、实施了惠民文化产品升级工程,把先进文化送到农民家门口,让新农民享受文化成果。目前,正在创作两台综艺节目,从舞台到灯光、音响、舞美、特效都全面升级,让农民群众不出村,就能欣赏在大城市剧场才能欣赏到的演出效果。 

    所谓“出效益”,就是要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公司实施的惠农文化产品升级工程,用现代高科技演出设备送先进文化下乡,把农民观众特别是青年农民观众,重新吸引到舞台前。在经济效益方面,目前每场演出费可达到6至10万元,最高每场可达到30万元,预计今年演出纯收入可达到1500万元左右。

    委员们在大厂评剧歌舞团收获了满满的感动。吴为山委员说:“看演出时我们发自内心的笑,呼应了你们艺术的真诚。县级院团能有这么多人才很不容易,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经验值得推广借鉴。”冯双白委员这样总结他的感受:“剧目接地气,有着深厚生活基础;演员有神气,当哭则哭当笑则笑,当幽默就幽他一默;改革有志气,措施得当。”

    张廷皓委员说,大厂评剧歌舞团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是因其从未停止改革和探索,创造了植根农村、符合大厂的体制和机制。“改革不一定追求一个模式,大城市、小城市,大剧团、小剧团都要根据各自情况寻找适合自己的改革道路。”

    改革不是“甩包袱”而是“找出路”

    考察中,委员们还了解到,自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经历了由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到扩大试点、由点到面的阶段,一批国有文艺院团面向市场,大胆实践,不断创新体制机制,逐步探索出一条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新路。特别是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发后,以转企改制为中心环节的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明显提速,改革成效日益显现,改革经验日益积累,改革扶持政策日益完善,改革路径日益清晰。

    据统计,2009年全年共有69家国有院团转企改制,2010年新增340家,2011年第一季度即新增53家。安徽、河北、宁夏等已基本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

    一批龙头演艺企业迅速成长。136家国有文艺院团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为46家演艺集团公司,其中,省级集团公司11家,省会和地市集团公司35家。2009年,江苏演艺集团营业收入突破亿元,比改制前增长13.5倍,演出场次增长3倍,资产增长10倍,人均收入增长3倍多,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一些演艺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完善了现代企业制度,如北京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安徽再芬黄梅戏剧团有限公司实行名人领衔,一步到位实行股份制改革。

    改革政策不断完善。为切实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一些地方加大了对转制院团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如陕西省政府专门安排2500万元用于支持陕西演艺集团的发展。天津在全国率先实施“一团一场一所”政策,解决改革发展的后顾之忧。辽宁营口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后,市财政连续5年按原经费额度全额拨付,另外设立文化企业发展基金支持转制院团发展。安徽省从2009年开始,省直院团演出场次补贴经费由200万元增长到700万元,补贴标准由每场次2000元提高到7000元。一些地方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的优惠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如安徽、云南、陕西、甘肃、山西、重庆、河北等省出台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为解决转制院团的人员身份转换、社会保障衔接、转制成本支付、演出设施改善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委员们表示,实践证明,改革不是“甩包袱”,而是为国有文艺院团“找出路”,是解放艺术生产力、激发创作活力的有效途径,是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壮大文化产业、培育新型市场主体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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