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江西九江摄影家林魂近日发现杭州网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全游网www.3608. com)上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其拍摄的12幅鄱阳湖珍稀候鸟写真图片,遂以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该公司和网站诉至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林魂长期从事鄱阳湖野生动物的拍摄。2011年1月中旬,林魂在被告网站“全游网”上,发现有12幅原告的摄影作品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由被告擅自使用,作品未署作者姓名,而且每幅作品均打上了被告网站“全游网”的LOGO标签。原告由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其网站(全游网)上对原告摄影作品的侵权行为;在其网站上公开向原告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3万元。
原告林魂表示,野生动物摄影是一项充满艰辛和危险的工作,作者为此付出了高昂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更是无法用金钱衡量。这12幅作品中有4幅曾在国际、国内的摄影大赛中获奖和入选,是作者的摄影精品。为此,原告于2011年1月18日和2011年2月22日,先后两次申请九江市赣北公证处对以上侵权网页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原告持有上述12幅作品的原始底片作为版权所有的证据。
目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并已依法向被告杭州网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网站(全游网)送达了原告诉状等有关法律文书,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