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00万元奖励群众文化——江苏宿豫激活乡村文化“大舞台”
http://www.cflac.org.cn     2011-03-23     作者:何首君     来源:中国艺术报

    3月21日,江苏宿豫,细雨霏霏。对于宿豫区大兴镇的“农民剧作家”罗绪文来说可谓“天赐良机”,“阴雨天不能下田干活正好在家搞创作,这不第一个小品的初稿已经出来了,我自己看还比较满意,不过还要再打磨打磨。”说起创作老罗格外兴奋。如今,在宿豫农村,像老罗这样的“文化人”还有不少,他们说,是区里的奖励政策促进他们搭起了“乡村文化大舞台”,激活了农民创作的“一池水”。

    在前不久召开的宿豫区宣传文化工作会议上,宿豫实验小学、顺河文化站、老年大学“夕阳红”艺术团等300多家单位和个人,一次性“捧”走了文化发展基金奖补资金100余万元,项目涉及社区文化活动、文化惠民工程、民间传统文化以及特色艺术学校、优秀文艺作品、文化研究课题等,这极大地鼓舞了群众的创作热情。

    “文化,集中体现了一个区域的竞争力,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人民生活质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文化艺术在区域社会事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宿豫要举全社会之力建设文化宿豫。”宿豫区委书记曹秀明表示。为进一步加快“文化宿豫”建设,2009年宿豫区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宿豫建设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和文化单位的经费保障力度,规定以固定标准安排乡村文化事业经费;区里设立文化发展基金,采取“以奖代补(投)”的形式,每年拿出不少于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城乡公共文化建设、公益性群众艺术活动、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城乡特色文化标兵、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文化产业项目以及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等,大力繁荣农村文化事业。

    谈到政策扶植,宿豫区文广新局局长王新春特别激动:“作为一个区能拿出几百万专项资金来奖励文化建设,不要说在苏北就是全省都是少有的。”2010年,区文广新局依据区委区政府的文件精神,迅速制定了《宿豫区城乡公共文化建设以奖代投资金考核使用暂行办法》等5个配套性实施细则,对奖励的项目、标准、条件作了详细规定。在奖励政策的扶持下,全区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文艺创作如雨后春笋,艺术精品不断涌现。顺河的舞龙、关庙的剪纸、丁嘴的跑驴和张家港实验小学“少儿合唱团”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如火如荼。此外,围绕打造项羽文化品牌,谱写了歌曲《霸王剑》,建立了项羽文化网,拍摄了纪录片《西楚霸王》并在央视《探索发现》栏目播出。

    以活动为载体,以政策为导向,以项目为支撑,以资金为保障,着力构建“文化宿豫”建设的政策激励体系,有人把这种做法称之为“宿豫现象”。对此,宿豫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袁恒认为,江苏是文化大省,注重和加强文化建设,首先要打牢基层文化这个基,无论是政策扶持还是机制引导,目的都在于把群众文化这个“蛋糕”做大,把文艺活动搞活,来增强农民的幸福感。

    春光明媚,驻足宿豫,文化气息扑面而来——纪念建党90周年“红歌比赛”歌声嘹亮,第三届政府文学奖各项筹备工作紧张有序,广场演出“周末剧场”亮点纷呈,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得热热闹闹……

中国音乐专刊
中国舞蹈专刊
中国民间文艺专刊
中国书法学报专刊
重大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