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
——中国民协等单位主办的中国苗族文化发展论坛专家发言摘登
编者按 近日,由中国民协、广西文联主办,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广西民协承办的中国苗族文化发展论坛在融水县举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社科院、湖南省和贵州省社科院等高等院校、学术团体的专家学者,全国5个苗族自治县代表和苗族学者,以及融水县领导梁日春、石统权、董凌、张善强等共90多人出席。
此次论坛的主题为“科学保护与开发民族文化资源”,段宝林、仲富兰、过竹等19位专家学者,围绕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苗族文化发展、融水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与开发利用等议题从苗族工艺品、建筑物等方面进行了精辟论述。
蚩尤与龙
北京大学教授 段宝林
蚩尤是中华三祖之一。他不只是苗族的先祖,而且也是中华民族的先祖。中华民族是“龙的传人”,很多少数民族都信仰龙,龙是中国人古代的图腾和民族象征,已获世人之公认,但许多具体情形,特别是许多少数民族之崇龙民俗,并不是大家都很清楚的,我们还需要做很多这方面的研究和普及工作。我们知道中原华夏民族是龙的传人,从伏羲、女娲到炎帝、黄帝、尧舜禹汤等等,已有许多论证。而苗族的部族起源又如何呢?
其实,苗族虽然与华夏族多有对立和争战,但却是非常崇拜龙的。苗族的龙文化表现在许多地方,而且从许多方面看,苗族的龙甚至比汉族的龙更加原生态,有远古的历史渊源可考。我们知道,划龙船起源于远古龙图腾的祭祀活动,从宁波鄞县出土的钺上可以看到春秋时代划龙船的形象,这比战国时代要早几百年。我到贵州黔东南参加自治州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时,曾到苗寨观看龙舟大赛,看到了苗家的龙舟平时是放在清水江两岸很长的龙舟屋中保存的。这是一根巨大的杉木做成的“独木舟”,足有二三十米长。这种独木舟属于古代社会,显然比汉族的龙舟要古老得多。
苗族赛龙舟的时间也比汉族古老,一般不在五月五日而在五月二十几日,与夏至日接近,各村寨地区轮流举行。这个日子显然比“端午节”之五月五日更加古老。我们在贵州看到苗族龙舟的龙头就有两个很大的牛角在两边,这非常明显是龙牛合体的,人们都说那是牛角。蚩尤苗族的图腾与象征实际上是龙牛合体的。民间叫“水牛龙”。
从古至今,西部黄帝族与东部东夷、九黎族一直在相互交往、联系乃至打仗,正是在这样长期的联系中,才产生了龙的形象,各族文化取长补短,互相交融,成就了十亿以上人口、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我们要用科学研究的成果,清洗历史偏见的污垢,加深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了解,需要做的工作有很多很多。我相信,对蚩尤冢和蚩尤文化的研究与开发,一定能受到人民的欢迎,在建设伟大的中华新文化和各民族和谐团结的崇高事业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苗族民俗文化与 创意产业发展分析——以苗族手工艺品银饰、刺绣为例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仲富兰
手工艺品,坊间也称之为“民间手工艺品”,是指长期以来,广大民众在社会生活中,为适应生活需要和审美要求,就地取材,以手工生产为主的一种民间工艺美术品。由于各地地域文化的殊异,各个民族发展、变迁的历史不同,各个民族社会习俗、地域环境、审美观点的不同,也就决定了各地的手工艺品展现出与众不同的历史风姿与风格特色,正是这些殊异与不同,才构成中国手工艺品的品种繁茂和风格多样。
千百年来,优秀的苗族儿女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手工艺品,其中银饰与刺绣是蔚为可观的翘楚。银饰与刺绣是两种手工艺品,但它们又是互为联系的手工工艺奇葩,在民俗文化学的分类中,这两项都可列为“服饰饰品”一类。无论是银饰制作还是苗族妇女的刺绣,很多作品都具有技术高超、造型奇特、想象丰富、色调强烈、风格古朴的特点,艺术大师刘海粟对苗族的工艺曾给予很高的评价——“缕云裁月,苗女巧夺天工。”
讨论苗族手工艺品与文化创意产业结合的发展空间,前提的理论条件就是如何看待无所不在的文化资源,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有文化。知识、思想、信仰、风俗习惯、文学、艺术活动及其产品等所有的人类创造都属文化范畴。苗族民间文化与手工艺品,历史悠久,积淀深厚,文学艺术、民俗资源、传统特产、饮食与旅游等文化资源丰富,犹如一座浓缩的博物馆。在民俗文化产业发展与市场开拓的问题上,一方面要保护传统,创立品牌,另一方面又要开拓创新,跟上时代的步伐。当前苗族兄弟应当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发各种具有时代特色与苗族风情的民俗表现形式,加强产品形式中“自我因素”的表达,突出其体育性、娱乐性、参与性,以使大量的原生态民俗文化资源更好地转化为深受现代民众喜爱的文化产品。
融水芦笙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融水苗学会会长 戴民强
芦笙是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一带苗族同胞喜闻乐见的民族乐器,也是苗族人民文化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苗族社会生活、宗教信仰、风俗人情、婚姻恋爱、审美观念等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人们说,芦笙是苗族文化的心脏,是苗族人民心中的圣物。
在融水大苗山的苗岭山村,人人喜欢吹芦笙,村村寨寨都制作一堂芦笙,大部分家庭还都有一把小芦笙,一个村寨少则几十把,多则上百把。节日坡会、村寨交往、红白喜事、婚姻恋爱都有芦笙吹奏。苗家的喜怒哀乐都可以通过芦笙来表达。苗家有句俗话:“芦笙不吹响,谷子不发秧;芦笙一吹响,脚痒手也痒。”芦笙伴随着苗家度过漫漫的长夜,也为苗家迎来了光明。芦笙被喻为苗族的母亲,也被誉为打开苗胞心灵的金钥匙。种种迹象表明,芦笙起源于苗族,是苗家首创,然后才推广至侗、壮、瑶、水、仫佬等民族中去。
融水芦笙气势磅礴,声音洪亮,悦耳动听,激情奔放,其浓郁的民族气息、地道的区域习俗、隆重的节日气氛在其他地区极其少见。芦笙的响亮与芦笙的数量没有必然关系,一堂芦笙只要达到30把左右,响亮度就定型了。比赛中并不在于芦笙多而取胜,而在于芦笙师傅的制作水平。好的师傅每年秋收后就被各个村寨争先恐后地“抢”去了,一直到年三十晚上才回到家。
文化积淀场与乡村文化旅游开发——以苗族枫树文化积淀场为例
广西民协副主席 过竹
不少民族有表现该民族的族源图腾、发展历史、风情习俗、心理特征、伦理道德、审美意识、歌舞戏乐等综合文化形态的“大窗口”,从中可以看到部族形成之后一代又一代民族文化运行的轨迹。这个“大窗口”就是“文化积淀场”。
枫树,是苗族的主要崇拜神物之一,属于植物图腾崇拜。对枫树崇拜,确定枫树与自己的祖先有着血缘关系的同时,出现了一个神话与民俗文化揉为一体的文化积淀场,它至今仍作用于苗族崇枫地区人们的社会生活。在黔东南和雷山县,枫树作为护寨神树在村头寨尾挺拔竣秀的现象十分常见。枫树神话文化从产生、成熟,到形成一种综合的文化积淀场,出现一个复杂的文化现象,是有着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并在其发展中融入一些与枫树无直接关系的文化因子。从派生到融汇,这就是苗族文化积淀场的特点。
“枫树人文生态保护区”,是指具备枫树文化产生、传承与发展的自然与人文生态环境的区域。常言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一种自然生态环境孕育一种文化。枫树文化的产生与自然生态和社会人文环境是分不开的。
在乡村旅游成为都市时尚的今天,如何才能将枫树文化的文化资源转换成文化产品?只有借助于旅游乡村平台,将枫树文化通过旅游媒介转换成旅游文化产品,才能使之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让枫树文化获得传承与发展的经济推动力的同时,走入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空间,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因此,建立旨在推动枫树文化发展的“枫树人文生态保护区”,催醒沉睡千百年的枫树文化,令其在乡村旅游市场里焕发勃勃生机。
“枫树人文生态保护区”必须有浓郁的枫树文化氛围,枫树文化还在民间广为流传,作为广大民众的精神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为重要的是,该区域至今还在传承着枫树文化,这种传承又都是群众性的。同时,该区域还必须有与人文文化相匹配的自然环境。
要实现理想的枫树神话人文生态环境不是一时之功就能够实现的,这就要求从点滴做起、持之以恒。只有将人文环境培育好了,“枫树人文生态保护区”才会获得生命之源,产生永恒的文化魅力。
苗族传统意识与苗区发展
广西民族大学教授 朱慧珍
苗族地区经济发展缓慢,除了历史、地域等原因外,思想观念的陈旧也是其中重要原因。苗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重要差距在于思想上的差距。苗区现代化需要有先进思想观念指导,要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就必须转变旧的、不适应现代化形势要求的传统观念,这就有必要对民族传统意识进行全面的、历史的梳理,研究民族传统意识对苗区发展积极的与消极的影响,从而寻求解决的办法。苗族传统意识包括苗族传统的思想观念、民族心理、民族精神等。民族风俗、民族文艺是民族传统意识的外化形式。苗族传统意识是苗族生活、斗争的历史沉淀,是苗族的精神支柱,其中有促进民族发展、维护民族生存的积极因素,也有阻碍民族发展的消极因素。而且,同一种思想观念往往具有积极与消极、美与丑的二重性。比如,苗族艰苦朴素,但又容易满足;苗族团结、内聚力强,但又眼光狭隘,容易排外;苗族谦虚谨慎,但又怕承担风险等。由此可见,对苗族传统意识必须进行全面的立体分析。苗族传统意识对于苗族地区发展的关系,既有适应或者基本适应的一面,更有不适应甚至阻碍大开发的一面。苗族传统意识毕竟是历史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必然会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局限性。要转变旧的不适应形势需要的传统观念,首先要让苗族同胞对自己的传统观念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特别是应当看到其中的消极因素对苗区开发的不良影响。其次是加强对苗胞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观念的落后往往与文化科学知识的贫乏有关,只有加强智力投资,提高苗胞的文化水平,向苗胞灌输先进思想和科学知识,才能启发苗胞自觉改变旧的意识。第三,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让苗胞不断接触新思想新事物,让新思想与传统观念在现实中发生碰撞,从而接受新思想,摒弃旧观念。
融水苗族斗马文化的特点
融水苗学会秘书长 杜正模
融水是世界少有的斗马文化之乡,养马遍及各个乡镇。2010年全县养马户数是5308户,马的存栏数是5770匹。10年来,全县养马户数及马的存栏数大幅增长。
融水苗族养马文化,随着融水苗族社会生产生活的发展而发展。由于苗族社会发展具有某些自身规律,融水苗族养马文化独具一格。苗家人圈养牲畜时,惟独为马专设单间,而且不允许宰杀马食用或在芦笙同年仪式上当作牺牲使用,除非马自己跌死、老死或冻死方可食用。这就不难看出苗家人对马珍爱的程度。
苗族的斗马文化,如同苗族的芦笙文化一样,应运而生,不断丰富发展。斗马文化和芦笙文化是苗山各个重大坡会节日的两个重点活动项目,两者相辅相存,是苗山坡会的两大亮点。据笔者多年观察,坡会上的游客人群,大约有一半人观赏芦笙,有一半人观赏斗马,平分秋色。斗马和芦笙是苗山坡会两朵最瑰丽夺目的奇葩。斗马文化是苗山旅游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游客踏上百节之乡的苗山赶坡会,赶坡路上,一帮帮小伙子牵着头戴大红花,身披绿彩绸,颈系大银铃的马匹。小伙子左手拿绳牵马,右手拿系有铜铃的马鞭,从四面八方各个村屯迈着兴奋的步伐向坡会走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