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快车网”未经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2009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下载服务,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经营“快车网”的北京智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共计105万元,并在其经营的网站主页及《中国电视报》公开赔礼道歉。海淀区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诉称,2009年5月14日,原告发现被告在其官方网站“快车网”(网址:www.kuaiche.com)及其名为“快车FlashGet”的软件,通过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2009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下载服务。
原告认为,中央电视台授权原告有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包括但不限于实时转播或延时转播)、提供涉案节目,并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行使或部分行使上述权利;而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转播或通过其他方式传播涉案节目。涉案节目是中央电视台和原告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摄制并传播的,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于是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