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意思的读书人为数不少。提倡性灵说的袁枚,可算作尤为可爱的一位。
他有一副对子很有名:不作高官,非无福命只缘懒;难成仙佛,爱读诗书又恋花。
他做过和陶渊明一样大的官,辞官不做的缘由也几乎一样。既然脸皮厚度不够,那就诗书自娱吧,再带上几个女研究生,莺莺燕燕的,岂不美哉快哉!
现在很少有人像他这么有情趣会生活了。像他一样把性灵写出来的文章,也很难读到了。
很喜欢他的《黄生借书说》。读书人和书的关系,我以为基本上都被他说到了,可谓挠到了痒处。他是鼓励借书的,并且身体力行,把书借给了贫寒的黄生。
在他看来,书非借不能读也;其次,书多了,或者说富足了,反倒不思读书了;最后便是:借书一定要还。
这三层意思,我倒是都有很切实的体会。
小时候,除了课本,连一本课外读物都没有。看书的唯一途径,便是借了。借小人书,借小说,条件都很苛刻。费唾沫星子不说,还得变着法子巴结人家。书到了手上,很少有超过24小时的,头天下午借来,第二天一早就还给人家,那是常事。《苦菜花》《红岩》《野火春风斗古城》等书,都是这么读的。那时,家附近有驻军,时常有遗落的残破书籍,那也是我们的宝贝。有一系列小书,叫《南方来信》吧,内容是反映越战的,我竟读上了瘾,辗转淘换了几本薄薄的册子,其余的散页,是打纸块游戏赢来的。至宝般拆开,再如饥似渴地读,读罢再珍藏。
再往后,可读可买的书,只有毛选和鲁迅了。我当时的历史知识,几乎都来自毛选的注释。
当时最美的梦想,是拥有自己的书籍,哪怕一百本甚或几十本!
现在的我,已经有了十几柜子的书,这还不算不断淘汰的书。这是过去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过去更不敢想的是:这一大堆书几乎只是摆设了——我竟不碰或很少碰它们了。
人们为何不愿把书借给别人呢?其实很简单——借书不还。
既然窃书不算偷,那么借书不还,大概也算不上很严重的毛病罢——人们在这一点上,往往很愉快地就原谅了自己。
我就有借书不还的记录。在我离开几年后,原单位开来了催书单,大概有十来本书,其中有朱光潜美学文集。潜意识中,起码这几本不愿还。推来挡去,最后竟一本也没还。
我的藏书,被人借去不还或顺手牵羊的记录,就更多了,甚至有惨痛的感觉。
最痛心的,是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
原著好,译得好,名社的首版,我读了几遍才懂,加了密密麻麻的批语——不见得精辟,但我对小说的见解,尤其对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理解,都倾注在这本书上了。
朋友把它借了去,从此泥牛入海。再怎么催讨,也没有结果。
朋友也还是朋友,况且他有那么充足的理由——忙。这理由在全世界都是通用的。
20年后的今天,我还坚信这书正静静地躺在他的书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