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未经许可售卖“喜羊羊”学习用品被诉侵权
http://www.cflac.org.cn     2010-11-09     作者:范少恒     来源:中国艺术报

    备受广大观众喜爱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热播后,该动画片中的“喜羊羊”、“美羊羊”等卡通形象也风靡一时。近日,该卡通形象的独占专有使用权人调查发现北京某大型超市出售的书包上使用了“喜羊羊”卡通形象,于是将该超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万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上海天络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称,公司经合法授权,依法享有《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卡通形象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专有使用权,并有权对上述卡通形象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经调查发现,北京丰台区一家大型超市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印有“喜羊羊”卡通形象的书包。

    该公司认为,超市的行为侵犯了“喜羊羊”卡通形象的复制权、发行权,侵犯了自己公司的专有使用权,给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超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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