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权利人的基本权利
http://www.cflac.org.cn     2010-10-29     作者:朱 凡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不久前,我们在一些美术家和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当中做了一些调查,听取了他们的意见,我想在这里作为他们的代表,发出一些声音,请大家给予关注。

    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付酬这项工作,我感觉是一个非常及时的事情,从国家的法制建设角度来说,是必须做的一件事情。当今,国家对知识产权非常重视,艺术家的著作权保护问题非常重要。我们跟艺术家交流的过程当中发现,他们非常希望能够得到尊重,得到保护。如果稿费的获取这样的具体工作能够做到位,肯定会在他们心里产生积极的影响,温暖艺术家的心。从与编写教材的专家交流看来,他们也提到一些编写过程中的问题。教材的编写确实关系到民族未来,这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事业,公益性很强。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从这个角度出发,教材作为非营利性事业,作者在稿酬问题上也不是特别认真的计较。他们更加关注署名问题,如果在教材中把作者的姓名弄错了,相关信息搞混了,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心态。再有就是一些入选教材的作品质量也需要出版方面加以保障。因为已经有艺术家提出,在教材中所使用的作品的印刷质量有时候会跟原作或者原著其他专业的、质量高的出版物的差距很大,这将直接影响到教材使用者对艺术品的欣赏,这也是著作权人非常关注、关心的事情。

    根据调查我们了解到,艺术家基本上都是希望出版社能够把自己著作权保护的工作做到位,对于稿酬,不会去计算多少,很多人并不非常在意标准有多高,他们更关心自己的创作是否得到尊重。很少有画家会拒绝自己的作品纳入教材,其实更希望作品大量被使用。我们觉得,著作权人的合理诉求,应该得以尊重。

    艺术家对教材的编写者、出版者,特别是国家统编的教材,也是怀有感激的,因为这是很好的传播机会,特别是在青少年义务教育中传播艺术家的成果。美术家们希望、愿意多拿出一些好的作品给教材编写提供服务。希望通过今天对稿酬标准的讨论,让艺术家感到自己的创作得到了尊重。再有,我们希望出版社对著作权人的相关信息的把握一定要做到更准确、更专业,这样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合作。现实中,在儿童教育工作里可以看到大量的教材作品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我们为全国各地的美术教材编写组的专家提供了很多信息,其中很多作品的作者范围非常广,不但是国内的,还包括历史名作和国外的作品,因为教材中有各式各样的图片要利用。其中涉及非常多的法律问题,可能还要涉及到与国外其他组织的合作,在这中间同样也会产生相关的利益关系,我们也希望一并妥善考虑,这样会更有利于国家的形象。

    (朱凡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艺委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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