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美术促进会是1994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专业社团。至今已成功举办了6届《民族百花奖》中国各民族美术作品展览。在美术界和民族地区产生了广泛影响,为推动我国民族美术事业和民族文化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美术事业的发展,我会拟定于2011年初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办“2010《民族百花奖》中国各民族美术作品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少数民族美术促进会
协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培训学院
中汇融(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二、展出时间:
2011年3月
三、展出地点:
北京民族文化宫
四、组委会组成:
顾 问:刘大为 官布
主 任:吴长江 尼玛泽仁
执行主任:李湘
副主任:刘健 沈刚纪 喻飞熊
秘书长:王乘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广军 马新林 王振中 史海波 石玉平
刘建 刘秉江 孙志钧 朱正 李秀
李宝林 杜军 苗重安 钟涵 钟志金
郭正英 崔振国 詹建俊 雷正民
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
五、征稿范围:
全国(包括港、澳、台)各民族美术家。汉族画家占40%。
六、作品征集:
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反映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祖国欣欣向荣的时代风貌。形式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唐卡、漆画等。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将评出金、银、铜奖和优秀奖约50件,入选作品约210件。本次展览评委会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奖,可自选一件作为特邀作品参展。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50件获奖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金奖4件,每件奖金20000元(含税)人民币
银奖8件,每件奖金12000元(含税)人民币
铜奖12件,每件奖金8000元(含税)人民币
优秀奖26件,每件奖金6000元(含税)人民币
入选作品210件,国画、油画、漆画类每件作品收藏费4000元,其他类每件作品3000元。以上作品不再退件,全部归组委会所有。
3.画展将出版画册(正8开精装正式出版物),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规格、画种、作者姓名、笔名、民族、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九、送件要求:
画幅尺寸国画不小于6尺整纸,横竖不限。其他画种尺寸自定。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和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
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28日止(以寄出地邮戳为准),评选在2011年1月完成。
十一、收件地址:
北京丰台区马家堡88号西罗园写字楼404B
邮编:100068
联系人:沈刚纪 刘辉
联系电话:010-67577742
十二、主办权:
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www.nationalart.com.cn(中国民族美术网)查看。
中国少数民族美术促进会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