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南地区民间文化保护的思考
http://www.cflac.org.cn    2010-07-09    作者:韦苏文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中华民族数千年生生不息,合而分,分而合,始终是一个坚定的整体,什么力量使之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是民间文化。民间文化内含着人们共同的生活愿望、美好的人际关系、高尚的生活准则以及优良的行为操守和道德传统。人类社会进入农耕社会之后所创造的文化大致由3部分组成:一是精英文化,即典籍文化;二是民间文化,即传统的和大众的文化;三是商业文化,即经过商业化洗礼的文化。

    民间文化由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俗3个部分构成。民间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歇后语、民间戏剧、民间曲艺。民间艺术包括雕塑类、书画剪纸类、编织刺绣类、服装饰品类、陶瓷类、文房四宝类、民间乐器类、珠宝玉器类,其他诸如古典家具、花灯、仿摹造型等。民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文化,它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大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是民族的精神资源与根基,大致有经济民俗、社会民俗、游艺民俗等类别。

    西南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分布相对集中的地区,在云南、贵州、四川、西藏、广西、重庆六省市自治区,生活着壮族、苗族、彝族、侗族、水族、回族、毛南族、仫佬族、京族、仡佬族、土家族、蒙古族、满族、藏族、羌族、傈僳族、纳西族、布依族、白族、傣族、瑶族、哈尼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怒族、阿昌族、德昂族、基诺族、独龙族、门巴族、珞巴族等35个世居的少数民族。这里山水相依、沟壑纵横,既有名山大川,也有丘陵盆地;既有高原,亦有海滩;既有天府之国,也有“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之处。青藏高原、云贵高原孕育了我国重要的大江大河,长江、黄河、珠江都源于此,且分别流经该区域的部分省市自治区。

    地理位置的不同,造就了不同的民族,有不少民族都是这块土地上的特有民族,还有些民族是跨境民族。有些是同源异流,有些是长期杂处,有些是相邻而居,彼此交往。青稞、玉米、稻谷是高原、山谷、平地人们的主要食物。文化也因之异彩纷呈。壮锦、蜀绣、苗绣、蜡染、侗锦、瑶锦、唐卡、藏毯、藏香、根雕、石刻、师公戏、剪纸、彩绘泥塑、吞口面具、丽江木刻、秀山花灯、天府锣鼓、甘孜踢踏、土家摆手舞、摇八包、金龙银狮、壮族三月三歌圩、苗族芦笙节、傣族泼水节、侗族花炮节、白族三月节、彝族火把节、羌族瓦尔俄足节、藏族雪顿节使人应接不暇。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节庆风俗和民间文化,这些民间文化在民族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而且代代相传,经久不衰。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席卷,导致:①社会变迁引起文化生存机制的崩溃,如少数民族原有的生产方式及结构发生了变化;②西方文化的输入,现代生活方式的汲取,原来的文化形式因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而遭淘汰;③由于对旧城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的片面理解,导致城市的古老街道、建筑和古村落荡然无存;④年轻一代在接受现代教育后,生活、工作选择出现多样性和多元化,传统的生活方式难以引起他们兴趣;⑤因主流媒体的误导,人们没有认识到民间文化遗产的真面目。由此,农耕文明创造的文化在迅速互解,无形的、非物质的、口头的、行为的民间文化遗产也面临绝境。

    2000年后,随着“唐装”和“中国结”这两个文化符号的出现,加上社会上一批有识之志的呐喊,2001年11月“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启动,以及后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开展,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民间文化的重要性,意识到只有弄懂了民间文化,才真正懂得我们的百姓与民族,只有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和民族个性,才不会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迷失自我。

    随着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深入,西南这一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地区的民间文化亦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各民族著名的民间文学作品、民间音乐、传统戏剧、传统手工技艺、民间舞蹈、民间美术、传统医药、曲艺,如广西的刘三姐歌谣、侗族大歌、壮族织锦技艺、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重庆的秀山花灯、石柱土家啰儿调;四川的羌笛演奏及制作技艺、蜀绵织造技艺;贵州的侗族琵琶歌、安顺地戏、苗族蜡染技艺;云南的阿诗玛、傈僳族民族、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彝族烟盒舞、基诺大鼓舞,傣族慢轮制陶技艺,白族绕三灵;西藏的锅庄舞、藏戏、藏族唐卡、藏族造纸技艺等都列入了国家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虽然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如火如荼,也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工作中仍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大致有:

    一、对民间文化缺乏足够的了解。民间文化的内涵虽然丰富多彩,但由于多年来人们一直没有用文化的眼光来看待民间文化,甚至采取冷漠的态度,大多数人喜欢用雅俗对应的思维方式来对待民间文化,把民间文化视作“旧文化”,并用新旧对立的方式,在“新文化”的立场上来否定“旧文化”,于是在人们的视觉习惯上,民间文化便是不能登大雅之堂了。民间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它与广大民众的生活融为一体,它与民众的生活不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而是零距离的生活中的文化、文化中的生活,它既是一种集体性文化又是一个地域共性的文化,具有广阔的覆盖性。民间文化创作的主体是民众,其传承的主体亦是民众,它是一种创作与传承共时的一种文化,即民间文化的讲述者或表演者与它的受众是在同一时段进行的,古人的讲述我们是无法听到的,古人的技艺今人也是无法看到的;而受众本身又是民间文化的传承者,一代一代传承,生生不息。同时民间文化又是民族情感、理想的载体,是大家的愿望和审美的直接表现。必须大力宣传民间文化的意义和重要性,从而形成社会共识,才能使抢救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二、误认为建立生态保护区(村)就能保存民间文化。自21世纪以来,不少地方为了抢救民间文化,不惜投入重金,建立了一些生态村,即在某个民族聚居地的古村落附近,建立一个民族新村,让当地的老百姓搬到新村里去生活,原来的村落供人们参观。然而再古老的村落,再有影响的文化,离开了人,它就会成为一种静态的而非活态的文化,就像博物馆陈列物一般没有太多的生命气息。有些地方则是让一些年轻人搬出来到生态保护区生活,有客人来参观就表演一些风情类的节目,似乎给人的印象就是这个民族只有这些表象性的东西,而这些人离开了自己的村落,离开了自己的生活场所之后,也变得无所适从,他们的生产生活被生态区(村)的管理者根据需要而制定,使得所谓的保护传承被肢解。

    三、抢救与保护工作停留在学者或政府文化部门有关人员身上。民间文化的抢救与保护是个重大工程,涉及面广。虽然2000年以来,在诸多学者和一些文化官员的努力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不少成就。但目前参与工作的主体仍局限在这一层面上,没有形成全社会的一种文化自觉,没有形成一种保护传承文化的意识,没有使社会各阶层行动起来。于是抢救保护工作变成学者和领导重视,而生于斯长于斯、文化流动于他们血液之中的民众却茫然不知抢救为何物;变成抢救保护是政府和学者的事,跟这一文化的大多传承者没有关系。因此各级部门要加大抢救保护队伍的人才建设,充分发动群众,使社会各成员认识到抢救与保护民间文化的重要意义,自觉投身于这项工作,民间文化的抢救才能全面深入开展。

    四、重立法,轻实施。虽然各地都相继出台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经费和人员,条例虽好,却难以实施。只谈对文化的抢救保护,不谈及对文化传承人的保护,民间文化是一种传承的文化和传人的文化,代代相传,口传心授是其独特的传播延续方式。各种技艺都有不同的传人,抢救传人的记忆,既可记录民间文化的现状和精华,是一种本源性、根基性的保护,对一些杰出传承人进行社会认定,还可发挥“母鸡带小鸡”的作用,对提高民间文化及传承者在民众中的地位大有好处。但目前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很不到位,该命名的人没有命名;有的命名了,没有任何待遇(津贴),空有其名,任由其自生自灭;有的还被当地群众传为笑话。这对民间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是极为不利的。

    五、民间文化抢救保护在一些地方已发生变异。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热衷于把申遗当作一个招牌、一个目标,但对申遗成功后的非遗名录没有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的规划,而是把它束之高阁,达不到抢救之目的。还有的靠山吃山,靠水喝水,利用非遗的牌子大作文章,把非遗申报当作谋取私利的手段。地方要申报一个名录先交多少钱,没有钱不办事,列入非遗名录后,人家要过节还得审批。在中华几千年历史中,老百姓过节什么时候要官方批准过?就是在民歌被禁的时代,我们的歌圩依然是屡禁不止,正所谓“天上大星管小星,地上狮子管麒麟,土司管得大官峒,哪个管得唱歌人”。这就需要我们的申遗工作人员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有全心全意为人民的科学态度,而不是把自己的工作当成名利场,才能使民间文化抢救保护有效进行,从而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

    六、对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利用与发展缺乏科学完整的规划。似乎目前给人的印象是,利用与发展就是开发,就是取其表皮进行商业化操作,以打造文化品牌的形式出现,而一经开发,原有的文化事象又被文化经纪人弄得面貌全非。文化的形成是个不断累积的过程,文化品牌的形成亦然,它依其对社会的影响而出现,不是选出来也不是被打造出来的,时下各地所谓的办文化艺术节,打造这个文化品牌那个文化品牌,都是眼前利益驱动的结果,没有从根本上起到文化保护传承的作用;由于现代媒体的不断宣传,商人们有足够的经济支撑,于是乎民间文化的某些事象被不断夸大,被不断宣传,给外人一种信以为真的感觉。这些对民间文化的抢救与非遗的申报都是极为不利的。

    只有通过广大社会成员的努力,对民间文化的抢救、保护、利用、发展进行科学规划,民间文化才会在社会生活中凸现它无穷的魅力,民间文化的长河才不会干涸,才能流向更加遥远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