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恭达诗作赋盛会 笔墨寄深情
http://www.cflac.org.cn    2010-03-09    作者:言恭达    来源:中国艺术报

    言恭达 国家一级美术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会主任,江苏省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沧浪书社总执事。南京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东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全国两会召开志贺

● 言恭达

借得春潮千翼竞,和风骀荡策纶商。

中枢盛会纾民瘼,化作丹青入锦章。

关于建立网络文艺组织的建议

    国际互联网在中国的应用日益普及,据CNNIC此前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中国的网民规模已经达到了2.98亿人。根据近一年来中国网民以每月800-900万的增长速度推算,截至2009年1月6日,中国网民数量已经突破3亿,网民数量居世界第一。

    中国互联网权威机构于2008年1月8日发布的调查报告称,在中国网民结构中,学生用户仍是第一群体,占到网民总数的近两成,其次为IT行业用户。数据显示,网民整体教育程度较高,本科、大专比例超过六成;收支状况也普遍良好,支出占到收入总额的64.6%;26岁至30岁年龄段成为网络消费主力军;消费地区则集中在网民收入较高的北京、上海和浙江。网络接入、网络购物和网络游戏为中国网民数项较大开支,2007年其月均消费分别达到93.6元、109.2元和24.9元,而电子邮箱、网络安全、网络音乐、网络交友、即时通讯等方面消费则在3元上下。

    3亿网民中有60%至70%青年网民,这一庞大群体中,又有相当多的人在从事网上艺术创作。虽然现在没有查到准确数据,但根据网络现实,最保守也可以毛估出,大约有四五千万青年从事网络艺术创作,如美术、音乐、文学、影视等。网络艺术创作的生产量非常巨大,传播非常迅速。诞生于网络的许多优秀文艺作品,在网络和现实社会中产生很大影响。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网络艺术人才。

    但是,在网络艺术创作活动和作品中,也充斥着大量以“搞笑”为目的的或内容低劣、格调不高、违反社会主义文艺方向甚至是违反人类精神、意志、人性的反动作品和黄色作品。

    网络艺术作品,不仅已经对人们特别是青年的审美观念产生强大影响,而且对未来社会文化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关系到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关系到中国先进文化的积累与创造,关系到我国文化安全,是一个值得特别重视的文化问题。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网络艺术家、艺术爱好者没有一个以党为领导,以文艺界人民团体为指导,以自愿结合为原则,团结、引导网络文艺家进行艺术创作、繁荣发展网络艺术事业的组织。

    2007年1月23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学习内容是国际互联网技术。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学习会上强调,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扩大宣传思想工作的阵地,有利于扩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辐射力和感染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软实力。我们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

    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提出了加强网络管理的根本方针。现在,全国、省、市文学艺术人民团体体制健全,正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大力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而不懈努力,文艺成绩显著,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赞扬与肯定。在这样的背景与基础上,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网络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网络文艺组织建设,是我们促进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题中应有之意。因此,我们建议:中国文联或全国各文艺家协会拓展组织职能与工作任务、创新工作领域和工作方法、扩大工作对象,特别注意吸纳有未来意义的网络优秀青年文艺人才,率先成立网络艺术组织,带动全国特别是互联网应用发达省、市逐步建立网络艺术组织,形成网络文化主流引导力量。

加强我国著作权立法和鉴定机构建设

    今年是我国著作权法实施20周年,在这短短20年里,中国的著作权保护事业突飞猛进,版权制度不断完善,版权对经济、文化和科学事业发展的作用不断显现。当前,著作权制度的建设,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一时期,既要继续修订完善原有法律法规,又要加紧配套法规政策措施的出台。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著作权刑事保护立法,对著作权刑法保护条款进行修订。一是通过多年努力,当前我国的著作权保护环境已经得到了极大改善,群众的著作权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但侵权盗版现象仍在某些领域十分突出,尤其在美术、书法作品领域,假冒和伪劣赝品泛滥,严重影响中国拍卖的公信力,侵害了著作权人和广大文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加强著作权刑事保护力度,更多地利用刑事手段打击严重的侵权盗版行为;二是目前刑法典中著作权刑法保护条款的可操作性不够,使得很多案件的证据获取十分困难,如违法所得额的确定与计算等。

    二、加紧出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自1990年开始,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一直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所谓有保护才有发展,但十多年来,民间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在立法上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使我国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既不同于一般著作权作品,也不同于未形成作品的民间文学艺术,而是一种特殊形态的作品。因此,版权保护尤其复杂和困难,因此要尽早抓紧立法调研,加强各方协调,尽快出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目前,建立统一的集各种特殊权利内容为一体的民间文艺保护制度有一定的困难,应当需采取渐进式的制定、修改和不断完善的方式。

    三、加快依法建立版权鉴定机构。从多年来的司法与执法实践来看,著作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正在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而在案件中对于需要专业鉴定的情况也越来越多,相对于需要来讲,我们的版权鉴定机制建设明显滞后,由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确认的版权鉴定机构太少,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很多地方不得已只能指定著作权行政机关出具鉴定结论。因此,需要从国家层面推动各地创造条件,依法在中介组织或专业团体中成立有资质的著作权鉴定机构。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现有的相关著作权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应该与时俱进作出相应的修改和完善。特别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缺失,严重地影响了我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保护和发扬,应该尽快制定出台。同时,可以发挥各行业性人民团体专业人才集中优势和行业代表性特点,通过政府或司法部门认证委托的形式,有步骤、有计划地在有关行业(门类)建立权威的版权鉴定中介机构,为更好地维护版权提供相应的组织保障。

关于新兴文化业态行业管理的建议

    进入信息时代,各种新兴的文化业态不断涌现,如数字内容、动漫、游戏、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纸质有声读物、电子书、手机报和网络出版物等,特别是网络文化的迅猛发展,博客、播客、聊天工具、论坛、讨论版等新生文化业态越来越多,既繁荣了文化市场,也向文化市场的规范提出了新的挑战。虽然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并不断掀起“扫黄打非”的高潮,但仅靠文件管理显然是不够的,靠运动式的管理是不能持久的,最有效的方法还是通过行业自律实现有序发展,在当前文化体制改革政府管办分离,政事、政企、政资、政与中介机构“四分开”的形势下,文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理应将新的文化业态纳入管理中,通过行业协会形式,让各个新兴的文化业态在自律与它律结合的基础上有序发展。

    一些地方的文联在这方面已有所尝试,探索新形势下人民团体职能拓展。江苏省文联在2006年率先在全国组建了江苏省动漫艺术协会,在信息沟通、职称评定、行业自律、资源整合、维权服务、培训咨询、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非政府组织的独特作用。但由于各级文联编制、经费还是按过去传统的管理模式核定,使得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成为组建新的文化业态协会的瓶颈,人民团体进入办社会文化“主战场”的工作业态难以进一步顺应当前社会文化发展潮流进行拓展,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文化发展形势需要。

    为此建议:中央宣传、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下,认真研究分析各类新兴文化业态发展情况,积极鼓励、支持各级文联拓展职能,组建适应新兴文化业态发展的有关行业协会,并与其他传统的人民团体协会一样,解决人员编制和业务经费问题,使新组建的协会能更好地在党委领导下,通过建立和加强行业自律,实现新兴文化业态的有序发展,使党和国家对新兴文化业态的管理达到事半功倍效果。

遵循市场规律 振兴戏曲市场

    戏曲艺术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地方都已经把戏曲艺术列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加大了戏曲艺术的保护力度。这些戏曲剧种都有过辉煌的过去,每一个历史发展阶段都曾涌现出一批优秀戏曲人才。他们的艺术成就和艺术影响,被历史记忆、被人们称颂。他们的成才、所取得的成就和影响,是靠他们面向市场,夏练三伏、冬练三九的苦练基本功和长年累月在舞台上演出赢得广大观众支持获得的。

    不用讳言,近十多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市场经济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媒体多元化的普及影响和改变了观众欣赏习惯,戏曲统领城乡文化娱乐的盟主地位,已经不复存在。戏曲逐年步入困境,国有剧团生存步履维艰,从业人员陷入迷茫和焦虑之中。

    为了重振戏曲,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除了推行京剧进校园外,主要是由政府埋单,让本地国有剧团送戏下乡,无偿为基层服务演出,这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是繁荣演出市场,丰富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的惠民措施,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按照艺术市场的培育规律,它也带来了一定的生态失衡隐患,少利于戏曲市场全面健康发展。对许多观众而言,易形成不花钱的戏就看,花钱就不看的心态,哪都进就是不进剧场;而对剧团而言,反正有政府埋单,演好演差一个样,平时打造精品只为获奖,使获奖剧目成为形象工程,使原本扎根于基层群众之中的戏曲艺术与观众的距离越来越远。而民营剧团举步维艰,很难竞争,形成演出市场的恶性循环。

    然而,正当众多戏曲跌入低谷的时候,一度萧条的电影业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引导下已率先走出了困境,一些戏曲艺术也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推动下打出了一片新天地,从有的地方送电影下乡曾出现白送也少有人看的场景到如今火爆的电影院,从“刘老根大舞台”、“德云社”等民营剧团的成功,让我们再次看到市场的威力,也让我们领悟到在振兴戏曲方面,我们不缺市场,不缺观众,缺的是适应观众需求的艺术精品,缺的是遵循市场规律的观念,缺的是适应市场要求的文化机制、体制。

    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已经明确指出:“扩大文化消费。不断适应当前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审美的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文化消费意识,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为了培育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让戏曲艺术能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重新振兴,同时为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让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顺利实现转企改制营造有利条件,建议:

    1.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开展戏曲惠民活动。各级政府应改变过去在年底集中组织送戏下乡的作法,而采取以奖代拨的形式让戏曲优秀作品走进基层,培养戏曲观众群。对于每年在农村、社区演出达到一定场次、群众评价高、演出内容健康的剧团,经当地文化部门考核合格,给予奖励,以扶持适应群众需要、群众认可的剧团在竞争中发展,让百姓能自己选择喜爱的节目,并养成文化消费的理念和习惯,更好地丰富群众日常文化生活。

    2.必须让名剧、名角经过观众认可,通过舞台产生。应对各类获奖剧目、获奖演员及演员评高级职称等均提出票房要求。

    3.建立高中低档不同的戏曲消费市场,适应不同的观众群体要求。目前电影市场的火爆,一方面是电影作品适应市场需求;另一方面,许多电影院已升级换代,形成了高中低不同档次,使不同收入的消费群体都有自己的消费空间。可借鉴电影院改造的经验,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加大对剧场改造、升级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