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谷浑氏墓志》,曾归三原于右任收藏,现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全称《魏故武昌王妃吐谷浑氏墓志铭》。志文正书,北魏建义元年(528)刻,1921年在河南洛阳城北前海资村出土。志高49厘米,宽47.7厘米。共17行,行17至22字不等,共280字。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收入图版,黄立猷《石刻名汇》、王壮弘《六朝墓志检要》等书均有著录。
清代著名学者、书法家阮元(1764—1849)是尊碑的先驱,在其《南北书派论》和《北碑南帖论》中大力鼓吹尊碑的理论,如“短笺长卷,意态挥洒,则帖擅其长;界格方严,法书深刻,则碑据其胜”就是他有名的论述。其经过20多年对南北碑石的悉心研究,证以正史,其间踪迹流派,朗然可见。他认为:“南派乃江左风流,疏放妍妙,长于启牍,减笔至不可识;北派则是中原古法,拘谨拙陋,长于碑榜。”其实碑帖之别哪止于此,碑帖相系或曰良多?碑、帖书风乃书法艺术之不同气象,但两者又有许多共融相通之处,特别是北魏末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南北朝文化的交流,书法艺术亦融进了媚美质素之风。其中《吐谷浑氏墓志》虽算不上什么豪门贵胄之物,但它却给我们呈现了北魏墓志书法的另一种气象,或可从中窥探出些许信息。
对于《吐谷浑氏墓志》来说,无论其形制,或是铭文的刊刻与章法布局,都算不上精致、遒丽、讲究的那一种。仔细观之,更会发现它的草率和随意。诸如笔画之漏刻(“儀”字,漏刻最后两笔——长撇与点;“逺”字漏刻一长撇;“慎”字漏刻两竖),单、双刀的混用以及刀锋多次冲刻导致的线条运行轨迹不一(“帳”字巾部之竖画)等。更有甚者,界格与铭文字数不符(界格少而铭文多),无奈只能将铭文最后的56个字缩小,蜷刻在界格内,多为两格刻3个字,亦有四格刻9个字。这些现象足以反映此志在刊刻过程中的准备不足,至少界格与铭文的字数也应大致匹配(一般为界格数略多于铭文数)。出现这些问题,除了能证明组织者的不负责任外,恐怕别无它释了。还有,在刊刻结束后也没有做细致的复校工作,而是刻毕即罢了。
那么,这样一方墓志,我们为何把它搬出来呢?它又有什么优点值得我们学习呢?
一、粗糙与新颖
由于该志组织者的粗心与草率(或其他原因),致使界格与铭文字数不符,出现了界格少而铭文多的现象,在书丹既毕,奏刀伊始,工匠也只能将错就错了。其实这也不失为妙计,处理好了就会赏得意想不到的“弦外之音”,《吐谷浑氏墓志》就取得了这种效果。一般来说,墓志上镌刻的文字以界格为准,虽然亦有因字立形,大小之变化,但大都不超过界格范围。故使得整方墓志看上去中规中矩,不越“雷池”,在界格的映衬下显得庄重、肃穆。然这样的章法布局,又缺少变化,便会被人讥为“算子”,更不会有生气和活力。这就是姜夔在《续书谱》中所说的:“疏密停匀为佳,当疏不疏,反成寒乞;当密不密,必至雕疏。”而《吐谷浑氏墓志》的出现却打破了这一沉寂的气象,从书法审美角度看,却是一幅极为完整且充满情趣的佳作,并出现了整体与局部的变化。整体与局部在章法布局中有着重要意义,也是哲学上一对非常重要的辩证范畴。整体高于局部,统率局部,对局部的发展变化起着主导作用;局部对整体也有一定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当某个局部成为影响整体的主要环节时,它对整体就起着决定的作用,二者相得益彰也。就《吐谷浑氏墓志》来说,最后这56个字对该志的整体效果便起了这样的作用。它好像是对前文的补充,又好似前文的注释。通过大小、疏密的变化,使其互相映衬,让欣赏者的视觉在此有一定的缓冲,丰富了审美元素。然它们又是和谐的,从而造就了布局的浑然一体,产生了理想的审美意味。其实这种看似无奈的形式,在今天已被多数书家所应用。这种应用是否源于此,目前我还拿不出确凿的证据,但这种形式所具有的美感肯定是它被采用的最直接的原因。
二、大胆与鲜活
书法研究的目的在于寻访书法文化的历史真实中所蕴含的价值性。它要求的恰恰不是把书法历史还原为历史真实,而是使书法历史中的意义得到显现,并以接受批判的眼光进行“重审”,筛选出对当今书法发展具有借鉴意义的因素。
《吐谷浑氏墓志》值得我们借鉴的东西就很多。俗话说“艺高人胆大”,即言技艺精湛的人具有一定的创作胆量。反过来,具有创作胆量的艺术家才能创作出精湛的作品。透过《吐谷浑氏墓志》,我们可以看出刊刻者的艺术胆量:不囿于书丹之迹,奋力奏刀,直抒胸臆,此胆量之一也;不计工拙,造型奇特,有匠心,无匠气,胆量之二也;宁可“欺世”,不为媚俗,胆量之三也。缘此,刊者在不经意中流露出了自己的创作激情,使其对书丹之迹不亦步亦趋,而是融入了自己的思想,笔画的运行轨迹相当到位,起、收笔交待亦非常清晰。对于工拙的处理好像没有太多顾及,而是放刀刊去,所以显得非常自然,其实这正是书法艺术的真谛所在。曾熙就认为:“工处在拙,妙处在生,胜人处在不稳。”看看此志,“拙”、“生”、“不稳”被再现得淋漓尽致,也正因为这些特点,才使得《吐谷浑氏墓志》造型巧妙,韵味无穷。说明刊者奏刀,时有犯险之心,所以不稳,字愈不稳愈妙也。
书法除了表现书法本体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还表现为本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即书法与所表现的客观对象的关系,也就是通常说的形似、神似问题。这又可理解为主体对客体的一种审美感知。清代画家石涛曾提出“不似似之”的著名观点。书画之间有相通之处,也有不同之理,不同就是书法再现客观事物更抽象,而且要借助汉字的基本形象。汉字既是书法艺术的载体,也是再现的对象,对汉字的“形”,就要求在“似与不似之间”,如果太似人们心目中的标准字,就难免“媚俗”;如果不似,就会被人讥为“野狐禅”,必然是“欺世”。而我们在《吐谷浑氏墓志》中看到的不是“媚俗”,也不是“欺世”,而是一种“鲜活”。这正是由于刊者的大胆,才有鲜活,使得每个字都是活生生的,有精神的,更是有性格的。在该志中找不到“涮刀子”的感觉,所以说它无匠气,但笔画之揖让又是有经营的,所以说它有匠心,而不是刊之任之,信马由缰。
三、无序与自由
书肇自然,书法形式也必然表现为多姿多彩,参差错落。另外,人们的感官也喜欢欣赏富有变化的事物,讨厌千篇一律的东西。总是一种模式,会令人感到枯燥乏味,渐生厌倦。就是说,参差错落更符合人们的审美习惯和要求,这就是书法自然。而自由是对自然的高度把握,是自然的延伸。有人说《吐谷浑氏墓志》一片狼藉,粗服乱头。乍看,难免会有这种感觉,可细细斟之,便会发现它那“狼藉”背后的悠闲与自在,线条收放有度,擒纵相宜。这里有奔雷坠石,鸿飞兽骇,亦有鸾舞蛇惊,绝岸秃峰。有若崩云,有似蝉翼,自然之妙,力运不能,真万千气象也!然而,它有更多的美是眼睛所不能看到的,而是用心感受到的。犹如日本学者岩山三郎所说:“西方人看重美,中国人看重品。例如,西方人喜欢玫瑰,因为它看起来美,中国人喜欢兰花,则不是因为它美,而是因为它有品,是人格的象征。”
《吐谷浑氏墓志》的自由还体现在它那不衷于法的个性洋溢状态。在单字取势上,它不以水平线和中轴线来决定各笔画间的均匀发展,而是在倾斜的中轴线上,通过笔画的穿插错落、聚散离合,来获得新的平衡秩序;在造型上,它不以正方形作为基本形,而是以长、方、扁线条的相互糅合掺杂来取得行气与总体上的呼应。这种自由不是非理性的存在,也不是盲目的冲动,而是通过理性、情感、意态等因素的多维度展开,以形成统一的自由形态,是一种对真、善、美的追求。它表现为“不逾矩”,是对普通规范的自觉遵循,又表现为“从心所欲”,表明行为出于内在意愿并合乎自然,从而最终表现为:在自觉、自愿、自然的统一中,超越了强制与勉强,达到从容中道的自由之境。这种自由之境,是“融”与“通”表现为“我”的存在方式,可以看作是一种更高意境上的自我主宰。相信《吐谷浑氏墓志》的刊者,在刻毕之时亦会“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这便是由此而获得的自由之感,也蕴含着“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无限逍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