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舞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舞协,各产业文联舞协,国务院各部委所属中直院团、院校,总政宣传部文化局:
中国舞蹈“荷花奖”是由中宣部批准立项的、全国性舞蹈艺术专业奖项,具有权威性和导向性。为进一步发挥舞蹈艺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国舞剧艺术的繁荣与进步,由中国文联、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主办,中国舞协、上海市文联、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主承办,上海文广演艺中心、长宁区文化局、上海市舞协承办的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舞蹈诗评奖拟于12月7日-17日在上海举行。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
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舞蹈诗
二、参评范围:
1. 凡2005年第五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舞蹈诗)评奖以后创作并已公演的,各种体裁、题材、形式的舞剧、舞蹈诗(含大型实景舞蹈诗)作品,均可参赛;
2. 凡此期间已在其他国家级同类比赛中获金奖或一等奖的作品不再参赛;
3. 全国各专业艺术院团、院校(含民办院团、院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各产业文联系统专业艺术团体,国务院各部委所属中直艺术院团、院校,解放军各军、兵种和各大军区及武警部队所属文工团,解放军艺术学院,均可报名参赛。
三、作品要求:
1. 倡导把握时代脉搏,关注国家命运,从多角度反映现实及历史生活,讴歌真善美,允许移植或改编中外文学名著;
2. 注重创作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大众喜闻乐见,尊重生活,艺术形象鲜明感人;
3. 鼓励弘扬民族精神,培育民族品格,坚定民族志向,作品主题思想健康,艺术上大胆探索创新;
4. 舞剧艺术手法丰富,各艺术综合手段完美结合。
四、奖项设置:
本届“荷花奖”舞剧·舞蹈诗评奖设作品、表演、编导奖及单项奖若干。
五、报名方式:
1. 凡参加本届比赛的剧目,在经当地舞协或相关单位同意推荐后,请从中国舞蹈家协会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并用电子邮件于2009年10月15日前发至zgwxzlb@126.com
2. 请将所填写的报名表打印、按要求加盖公章,并随节目光盘于2009年10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同寄至中国舞协“荷花奖”办公室;
3. 录像制品规格:请将作品视频制作成DVD光盘。
六、报名及录像制品邮送地点:
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16层中国舞协“荷花奖”办公室。邮编:100125
七、联系人及电话:
焦皎、张鹤:
010-65389471(传真)13811570640
熊晓辉:
010-65389182
中国舞蹈家协会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