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家、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李象群将北京苏西黄咖啡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西黄公司)告上北京朝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55万元。
据李象群诉称,2008年7月8日,其创作的《堆云·堆雪》在第三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上展出后,在国内外艺术界及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但2008年12月,李象群发现《堆云·堆雪》雕塑被临摹成油画,并在《中国之翼》(2008年第12月期)杂志上作为苏西黄公司的经营性广告宣传图片。李象群又通过互联网进入北京苏西黄咖啡屋有限公司网站发现了《堆云·堆雪》雕塑作品的宣传图片刊登在此网站。在北京苏西黄俱乐部的“VIP区”会员专区现场,也发现了《堆云·堆雪》雕塑作品的图片。
李象群认为,苏西黄公司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将自己享有独创性的作品进行复制后置于经营场所内,并在公开发行的杂志和互联网等媒体上用于盈利性广告宣传,使自己作品的艺术价值受到贬损,使自己的著作权、名誉权受到损害,故诉至法院,要求苏西黄公司停止侵害,撤销其在北京苏西黄俱乐部和互联网上以《堆云·堆雪》雕塑图片复制的油画、图片,在《中国之翼》杂志上和北京苏西黄俱乐部网站上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和精神抚慰金5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