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舞蹈技艺 促世代友好——中国-东盟青少年舞蹈交流在马来西亚举办并发布倡议书
http://www.cflac.org.cn    2009-08-21    作者:李甲芹    来源:中国艺术报

    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马中友好协会、马来西亚华族舞蹈联合总会联合主办的“中国-东盟青少年舞蹈交流展演”于7月10日至11日在马来西亚滨城举行。来自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缅甸、泰国等国家的青少年表演了丰富多彩、风格各异的舞蹈节目。中国的深圳青少年芭蕾舞团、贵州贵阳市林城苗苗中学的90多名青少年参加了交流展演。此次展演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文化交流部副主任段北生任团长,中国舞协派员担任副团长兼总领队。

    举办此项展演活动旨在通过舞蹈艺术搭建中国与东盟国家青少年交流、沟通的平台,加深中国东盟青少年之间的友谊和感情,促进中国东盟青少年舞蹈艺术的繁荣发展,推动中国东盟国家在文化领域的进一步合作。此次活动是继2007年“首届中马青少年舞蹈交流展演”以及2008年“中马青少年舞蹈交流展演暨为了灾区的孩子——四川校园重建”活动的基础上举行的,是中国与马来西亚青少年舞蹈交流合作的进一步延伸和扩展。中国和东盟国家都具有悠久的文化历史传统,通过舞蹈体现和传递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民族历史文化,发扬传承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民族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展演汇集了中国东盟共6个国家的50多个节目,300余名青少年参加了演出。活动期间,来自不同国家的舞蹈老师,还分别向大家传授了各具特色的民族民间舞蹈,其中印度舞、马来西亚舞和中国的苗族舞得到大家的喜爱和欢迎,许多青少年随着老师的脚步翩翩起舞,很快就掌握了各舞种的基本动作,台上、台下互相切磋,各不同舞种相互交融,气氛十分热烈。在学习过程中青少年们提高了舞蹈技艺,了解了其他国家的舞蹈文化,加深了彼此之间的友谊。

    开幕仪式上,在马来西亚英迪学院院长陈友信、北京博览同盟文化交流中心董事长杨祥有等人率先提议下,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马中友好协会、马来西亚华族舞蹈联合总会等单位共同倡议并签署了《中国·东盟国家青少年舞蹈交流倡议书》。倡仪书提出:支持并赞赏此次中国-东盟青少年舞蹈交流展演的友好合作与交流成果;认识到中国和东盟各国人民宝贵的舞蹈传统需要加以保护、传承与促进;认识到青少年是中国-东盟友好的未来,加大中国-东盟青少年之间的文化交流是今后各舞蹈团体及倡议人、倡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全力支持于吉隆坡召开的第四届中国-东盟10+1民间友好组织大会将中国-东盟青少年舞蹈交流展演活动正式纳入大会框架协议中。鉴于上述共识,与会者一致同意:配合中国-东盟10+1民间友好组织大会在中国或东盟各国召开之际,同时举办中国-东盟青少年交流展演活动;将舞蹈展演做为一个交流平台与渠道,启动舞蹈教育及培训项目,以激发青少年欣赏参与舞蹈艺术的热情;通过媒体扩大宣传,在区域范围内进一步推广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舞蹈文化,扩大青少年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和东盟国家的数百名青少年见证了这一时刻。

    7月17日“第四届中国-东盟民间友好组织大会”在吉隆坡召开,大会通过了“2009-2010中国-东盟民间友好合作规划”。在此框架下,中国与东盟将增加新的活动内容,其中之一便是中国-东盟青少年文化艺术展演。由此中国-东盟青少年舞蹈交流将作为一个长期的项目配合中国-东盟民间友好组织大会在各国召开之际举行。2010年,“第五届中国-东盟民间友好组织大会”将在新加坡举行,“中国-东盟青少年舞蹈交流展演”将随之同时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