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演惜春未按期获酬 朱桦经纪公司起诉
http://www.cflac.org.cn    2009-08-07    作者:伊莉    来源:中国艺术报

    饰演多媒体景观剧《红楼梦》中的惜春,却未按期取得演出费,艺人朱桦所在的经纪公司北京东方泛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中视星娱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索要演出款、违约金、经济补偿金等共计72870.63元。

    北京东方泛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2007年8月27日,该公司与中视星娱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演出合同,约定为配合2010年上海世博会前期宣传,同时为纪念中国话剧诞辰百年,于2007年11月在上海八万人体育场连演两场大型多媒体景观剧《红楼梦》,东方泛音旗下艺人朱桦将在该剧中出演惜春一角,中视星娱向东方泛音支付演员酬金、补助费、劳务费、加班费、排练费、制作费、策划费等共计8万元。

    原告称,合同签订后,东方泛音安排艺人朱桦完成了前期排练、彩排合成和正式演出活动,但中视星娱仅给付东方泛音2.6万元,余款5.4万元至今未给付。由于东方泛音按照公司规定,已于当年11月底将8万元演出款全部支付给艺人朱桦,故朱桦将5.4万元演出款的追索权转让给东方泛音。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