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了原告北京太合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起诉山东音像出版社、长春电影制片厂银声音像出版社、茂名市(水东)佳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北京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极书局有限公司等多家出版社、光盘厂和销售单位侵犯词曲著作权以及录音制作者权纠纷的十起案件。
据了解,案件涉及李宇春的《少年中国》和莫艳琳的《宅情歌》等专辑中的《花容瘦》、《差生》、《爱一点》、《梨花香》共计四首歌曲,李宇春和莫艳琳均为太合麦田的签约艺人。
太合麦田音乐公司诉称,对于该批案件的四首歌曲自己均取得了词曲作者和演唱者的授权,公司对歌曲进行了录音制作,并自行出版或许可第三方出版音像制品。多家被告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含有上述歌曲的光盘,在家乐福等多家大型超市公开销售,牟取利益,使太合麦田公司的利益受损。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多家被告停止复制、发行含有涉案歌曲的光盘,针对每首歌曲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目前,此批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