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投拍大型影院动画片《马兰花》的过程中,上海文联著作权协会根据《马兰花》的自身特点、美影厂的投拍方案和著作权人的要求,细心草拟了合同文本。同时,在剧本改编期间,上海文联还邀请了相关的专家以及童话剧《马兰花》的部分主创人员与著作权人、美影厂一起召开了电影动画片《马兰花》的改编座谈会,对改编剧本进行研究讨论。对于改编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上海文联维权部门积极和美影厂协调,严格按照版权使用合同的相关条款,对剧本的修改进行把关,保证了影片摄制的顺利进行。
童话剧《马兰花》是创作于上世纪50年代的少儿文艺作品,当年一上演便十分轰动,成为几代少年儿童成长的伙伴。《马兰花》的故事富有中国民间传说的特色,以拟人化手法赋予动物和花草以不同个性,赞扬和褒奖了勤劳、善良的美德,批评和鞭笞了懒惰、贪邪。近年来,上海文联著作权协会受剧作家任德耀家人的委托,为其提供版权管理服务,先后代表他们与中国儿艺、中央电视台、青岛话剧院、湖南木偶剧团等多家使用单位协商作品使用,签订版权使用合同,为《马兰花》的合理使用提供了全面的版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