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笔者看到一则由国内颇具影响力的音乐学院在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招聘中国音乐史方向的毕业生,但是条件颇为严格,不但要求具有博士学位,而且还必须是“海归”博士。对此笔者觉得有些困惑,明明是一个从事中国音乐史教学或研究的职位,为什么一定要“海归”博士呢?难道国内中国音乐史的博士就逊于国外吗?难道国外研究中国音乐史的条件要优于国内吗?其实不然!中国音乐史研究对象主要是中国各个时代的音乐,因此,立足于中国区域之内是中国音乐史研究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虽然那些由国内传到国外的音乐或由国外传入的中国化了的音乐,也是中国音乐史研究所包含的内容,但这些音乐并不是中国音乐史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在中国国内从事中国音乐史研究可说是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环境,所以笔者实在怀疑,在中国音乐失去民俗依托、缺失文化根基的国外,中国音乐史研究未必强于国内。
诚然,“海归”把在国外学到的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模式和科研理念带到国内来,也确实能够带动所处行业以及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所以,对用人单位来说,高薪聘请“海归”不能说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但是,“海归”并不是万能的,他们在某些行业或专业方面,与国内人才相比并不占有绝对优势。就拿中国音乐史研究来说,研究中国音乐史尤其是中国古代音乐史,诸如考证、辨伪、校勘、训诂、辑佚等实证方法是其中非常重要的研究方法,这些实证方法在国内具有较为良好的传统延续,也具有非常丰富人才资源和良好的学习条件;另外,对相关文献资料、口传资料等资料的占有方面,国内学者则更为丰富。类似的还有戏曲、曲艺、中国美术、民族舞蹈等一系列民族传统艺术研究,无论从研究环境,还是从研究条件来说,国内比国外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当然,“海归”带回的严谨学风、重视调研的研究方法,也会给国内民族艺术研究领域注入新的动力。因此,以是否是“海归”或是否有过海外学习的经历,作为判断中国音乐史研究的好坏及从事中国音乐史学习和研究人员的素质高低的标准,不能说是合理而科学的。而作为招聘的“必须”条件,则是值得商榷的。
当然,本文并不是要否定“海归”的价值,更不是在宣扬或提倡“闭门造车、夜郎自大”的思想或理念,毕竟因为这种思想或理念使我们曾经付出了非常惨痛的代价。笔者只想以此提醒一些用人单位或部门,在注重高学历、高职称等外在条件的同时,不能盲目迷信“海归”。至少,“海归”与国内学者应站在同一起跑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