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宇本是诗人,早年虽曾热爱、研习书法,却是以诗名世,诗名掩盖书名。他主动让贤《诗神》主编岗位后,重操书法,书名鹊起,连续举办书法作品展览,不断出版书法作品专著。近些年来,报刊、电视接二连三地推介其书法,好评如潮。
旭宇的书法,造诣甚高,风格独特,深得书家赏识,广受观众青睐。尤为可贵的是,他在从事书法创作的同时,还热心传播书艺,普及书法知识。或在大小培训班上讲授书法,或在长短文章中论述书艺,努力弘扬书法文化。近日,旭宇的专著《艺术杂谈》出版,在书中,他也在积极教人学习书法。
旭宇提醒人们,学书之前,需要衡量一下自己有无艺术才华,就是通常说的艺术细胞,亦即悟性如何。他说:“艺术需要才华,需要先天素质。无论书法、绘画、歌唱,都需要先天素质。”又说:“悟是天性,不是人人都有这种能力。”因此,“不能人人都搞艺术,也不会人人都搞艺术”。当然,才华或悟性,后天也可适当培养,但是,经过启发诱导,仍然“悟性差或缺少悟性”,那就应当考虑放弃。旭宇明白无误地指出:“搞艺术的人,不要单纯地、简单地先下苦功。下苦功是要在悟的基础上下苦功,那就事半功倍。如果不明白、不悟,一头扎下去,再怎么做也是成效甚微,甚至起到相反的效果。”平常学学练练书法固无不可,倘若执意要成为书法艺术家,可能“永远找不到艺术的钥匙”,岂非误入迷途、虚掷年华。
要学书法,先学做人。因为言为心声,书为心画,所以唐代书法大家柳公权有言:“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其心不端,其书自然难正。”尤其是当代书法,旭宇认为,“它不再是简单的写字,而是真正的写心”。他说:“字如其人,画如其人,人的气质与艺术的气质是相通的。艺术家有什么样的气质、境界,就有什么样的艺术作品产生。”可以仿改宋代陆游诗说,如果欲学书,功夫在书外。书外功夫很多,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完善书家的内心,提升自己的人格,以求达到人品与书品的辩证统一。旭宇说:“要提高思想,提高精神上的境界。只有有了高境界的思想、情感、品质,才能产生高境界的艺术家。”这是千古不易的至理箴言,学书法者应当谨记在心。
学好书法,还要“取法乎上”。旭宇认为,所谓“取法乎上”,“就是找到源头,找到创作的最高的参照对象,即找到最高境界的人——艺术家,和最高境界的作品,然后作为自己学习、临习的榜样。”他从宋代严羽论诗中得到启发,严羽要求学诗者“入门须正,立志须高”,即要“学其上,仅得其中;学其中,斯为下矣”。如果“路头一差,愈骛愈远”。学书也是如此。旭宇说:“比方咱们的太行山,800多米高,在我们心目中已经是高山仰止,很高了,如果你学习太行山得乎其中,只能得一半,充其量只400米高。你要是学习珠穆朗玛峰,珠穆朗玛峰是8800多米,你学了一半,得乎其中,还有4000米高,远比太行山要高得多。”他认为,“魏晋时代”、“历史大家”就是书法上的珠穆朗玛峰,应当认真学习。他说:“要记住魏晋时代,要学习‘二王’的东西,要学习魏碑,要学习历史大家,把他们的东西吸收过来。”旭宇非常谦逊,不让学书者“简单地模仿自己,重复自己”,而是“给学生指出一条前进的道路”,将前人的书法经验和自己的创作体会毫无保留地告诉他们。
学习、继承只是手段,发展、创新才是目的。旭宇反复强调:“从艺术创作来讲,我们对魏碑首先是继承它,然后是发展它,继承不是目的,是一种手段,发展才是真正的目的。要把继承和发展结合起来,使魏碑和帖学结合起来,走出一条崭新的道路,这是我们当代书家应该探求的。”书法同所有艺术一样,贵在独创出新,最忌一味模仿。初学书法,固然需要临帖,但是不能固守尺寸、停滞不前。他说:“沉湎过去,中规中矩,不动前人法则,不越前人尺度,对前人艺术行为只有顶礼膜拜,以为唯此才是艺术,这是艺术的守旧”,必然“会迟滞艺术的发展与艺术的时代性”。因此,“书家要突破古人比较规规矩矩的、模式的、规范的、呆板的约束,寻找如何表现自己的个性,一种自由自在的个性,那就是抒情了。”许多书法大家,例如“沈鹏先生、欧阳中石先生也各有自己的任意挥洒处”,即“在书写上有了新的时代的自由度”。
“诗书原本一体,同出心源”。旭宇言外之意,似在告诉学书者亦应知诗。这不仅仅因为他是诗人书法家,对诗有所偏爱,而且因为懂得诗韵、诗美,有助于创造书韵、书美。他说:“我讲诗书一体,着眼诗意书法,以求虚实互见,也是强调诗书是精神审美活动,务要找到感觉。如果只见诗书形式特征,则不免因隔而无法致美。勿以为书以诗则可得诗意,勿以为诗入书必能成书韵。惟善解诗意,善品书韵,方能化诗之美为书之美,写出东方神韵。”他指出,尽管“诗与书是不同的艺术形式”,但“诗书都具有抒情性,都是审美精神的物化存在”,使“诗美书美遂毕至而尤佳”。这大概是诗人书法家旭宇的独得之见。
此外,在书中,旭宇还对具体的书法艺术,例如创立当代楷书即旭宇首倡“今楷”的理论主张与审美特征、《兰亭序》的艺术魅力、魏晋书法的神妙独到秋毫间等问题,都作了详尽精到的深刻论述。善学书者,定会从中得到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