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竹斋艺话(四十)
http://www.cflac.org.cn     2009-06-02     作者:林岫     来源:中国艺术报

    ● 《曾国藩教子书》中同治元年(1862)四月初四有一则曰:“人生唯有常是第一美德。余早年于作字一道,亦尝苦思为索,终无所成。近日,朝朝摹写,久不间断,遂觉月异而岁不同。可见年无分老少,事无分难易,但行之有恒,自如种树畜养,日见其大而不觉耳。”

    常者,恒也。有常,即有恒心。曾公以学习书法的亲身体验,即早年虽苦思以求进步,却终无所成;近期“朝朝摹写,久不间断”,用心专注而且持之以恒,“遂觉月异而岁不同(就觉得月月有变化,年年俱不同)”,收效甚著,说明做事有恒心是人间第一美德。

    久不间断,本属学习者必须具备的素质,岂止是书法的学习,天下事应之同理,大都如此。有志者能做到日锻月炼,持之以恒,何事不成?

    然而,持之以恒须在明眼决断之前。如果认准了目标,入门又正的话,日后的努力不会走歪,劲儿都能使在刀刃上;这样的持之以恒,必然有效,一年有一年的功夫,一年自得一年的进步。其中的聪明者苟能适时发挥其创造性思维能力,事半功倍,亦未可知。如果认准的是旁门邪道,迷惑不醒,例如用美术油画笔写金农体以为独创,用短毫小楷笔刷纸作飞白大草以为老辣等,年岁愈久,走火入魔愈不得自拔,待到十数年弹指过去,事倍功不成,恐后悔晚矣。

    曾国藩以此教子,无甚不可。从道理上看,“人生唯有常是美德”,确实占得地步,只是断为“第一美德”,有过情之论。

    (1996年4月澳门)

    ● 陈师曾说“文人画之要素:第一人品,第二学问,第三才情,第四思想。具此四者,乃能完善”(见陈著《中国文人画之研究》)。

    有才情者,从艺不难,难在人品、学问,故古今中外,从艺者众而成艺事者少。有此三者,可成艺事,可称一家,可立门户,可提携弟子。

    四者之中,最难在思想。有思想之艺术家,所立非门户,是高峰,是丰碑。

    (1992年5月4日)

    ● 上月应邀在新加坡文物馆讲学时,听说过一件新加坡某画家沽名盗誉的丑闻。该画家旅游杭州参观浙江美术学院时,以每幅300至400元的价格购得学生作品三幅。返回新加坡后,截去边款名章,窃为己作。其中一幅作品参加新加坡全国美展,居然荣取银奖。大约有人窥出机妙,也去杭州广州,低价购回一些作品,然后“加工”一番,换换画名,添添颜色,落个名款,如此这般地抛将出去,其“成就”着实令狮城画界同道刮目相看。

    1994年杭州某女士赴新旅游,购得新加坡画家获奖作品集,返家后展示友好,不想被其中两位作者发现并曝光于媒体。消息很快传到新加坡,“连环爆炸”的结果,让盗誉者无地自容,也让素以“文明礼仪”自豪的一些新加坡人开始自我感觉不太良好。当时海外庐主翁潘受先生亦在座。潘先生气得以杖击地,连呼“斯文扫地”,笔者亦因前所未闻而深感惊讶。过去总以为“林子大了有怪鸟”,没想到素质不错、人口不多的新加坡也有此等丑事。看来,国无大小,只要有名欲利腥,就难免有沽名盗誉的“文贼小人”。

    夫艺术之为,毕竟是陶冶情操,以艺滋养身心之事,何至于贱卖人格去窃取虚名耶?按理,文化层次愈高,品德素质应当愈清愈雅,纵不能流芳百世,也不至于一定要去干那些败坏声名的下作勾当,才能苟活于世。秀才作贱自臭,确实有点匪夷所思。

    归国后不久,与友人通电话,说起此事,友人居然不以为怪,还顺便披露了一件与本人有关的事,令笔者更为震惊。年前北京某高校某教授申报导师的“著作清单”中,竟然将笔者1989年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拙著“收编”到他自己的名下,标明为自己的“著述”。此事简直如同白日打劫,笔者既不愿扯破脸皮,又不便去教育部门查核取证,想想毕竟版权页上真正著者的姓名还是鄙人,比起美院那些学生来,不管怎么说还算幸运,于是添点阿Q精神,也就而已而已了。

    (1995年2月15日)

    ● 不管人生得意或失意,也不管本人愿意不愿意,走到人生的终点,总归是要去彼岸的。事先做些准备,譬如留下遗书,按自己的意愿交代诸端事宜,以免逝后生出是非,当然可以;因为人各有其志,亦各有心思,谁也奈何不得。以平常心对待生与死的人,大都走得安详平静。万物皆生带不来又死带不去,呱呱落地,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地去。静静地走开,并不意味着逝者生前就不轰动不伟大,但能够如此不扰他人地辞世,应该既有仁者心态,也不失智者风度。

    然而,古今中外自以为生得伟大,死了也要搞个盛大光景,甚至殉人葬物到怨声载道的,也不在少数。唐太宗李世民(599-649)确实让七世纪的东方中国辉煌得扬眉吐气,但不能因此就有了让王羲之《兰亭序》等国宝陪葬的理由。如果说唐太宗派御史萧翼跟辩才虚情交往,连蒙带哄地将《兰亭序》骗到手,算得上是小聪明占大便宜的话,而敕令让王羲之《兰亭序》等大量国宝陪葬,却是聪明得近乎愚蠢了。因为太宗驾崩不到三百年,即五代十国时期(907-979),其陵墓遂遭盗掘,致使诸多国宝下落不明。物我两伤,自找倒霉,最后连死都寻不着安宁,是唐太宗始料未及的,真正应了“人算不如天算”的那句老话。如果说还有一些好处的话,那就是,至少可以让后来的孤家寡人去阎王爷那厢报到前学会不事招摇或者减免点贵重行李。

    笔者最佩服的还是诸葛亮(181-234),其神机妙算的本事,称得上旷代奇才。草堂春睡时已预知天下三分的主儿,对那些盗墓的攫利奸小会干什么,不掐指头,也能算得出来。诸葛亮的遗嘱是“敛以时服,勿需器物”,后来他果真穿着平常衣衫,没有陪葬的坛坛罐罐,就那样去了。至今陵墓依然,没有任何奸小光顾。好一个神机妙算,好一个我行我素,结果依然名扬千古,也就有了逝后的永恒安宁。当听到“诸葛亮墓是当今中国保存最完好的名陵之一”的新闻消息时,我等只有五体投地了。

    下午学生来访,说起某著名书法家不但在家乡大兴土木,建了个人书法艺术馆,还用若干友好的作品作为交换,让山东某雕塑家为之塑立巨石雕像并张罗家族豪华墓地的事,学生以为不吉,想听听笔者的意见。余遂以上述二事告之。

    提前“盖棺”而且还是自己预作“论定”,吉利不吉利,话不好说,但何苦将“后事”操之过急呢。况且论定最好是盖棺之后他人的事,生前由自己大包大揽,莫非已经预知一生的作为难得好评,便豁出脸面,自编自导自演一竿子撑到底了?

    过早地预作安排,写传记、建艺术馆、塑巨石雕像等,看着浮躁,实则透着心虚。怎么说,都有点踢错球门,给自己喝倒彩的意思。该不会这些自以为聪明的现代书法家,把“二王”、“苏黄”们都看成是傻大了吧?就是那诸葛亮,也不简单,不但创建蜀汉,内定南越,外合东吴,北伐曹魏,辅助幼主,一生功劳多多,而且“善篆隶八分”(宋陈思《书小史》评),“善画,亦喜作草字”(《宣和书谱》评),并有《远涉帖》传世,也算得上书界中人,他怎么没想到让人塑个巨石雕像呢,省得今人不光难识真容,连“襄阳南阳”都搞不清楚。

    墓地越豪华,艺术馆越硕大,就越伟大吗?那人的一生,还用干别的吗?只须执着操办墓地和艺术馆得了。其实,那大操大办的背后,是失眠,是做作,是粉饰,甚至还要劳师动众,求友好或前辈捐赠作品。这,能省心吗?因为不放心,便亲手打理逝后的事,难道逝后就真地没有后忧了吗?

    人,贵有自知之明。不能做到悄悄地来,最好能做到悄悄地去。

    (200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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