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2008年度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资助项目协议签字仪式在京举行。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理事廖奔,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秘书长张根记,中国舞协分党组书记、副主席、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理事冯双白,中国视协分党组书记、副主席、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理事黎鸣以及中国剧协、中国曲协、中国文联办公厅、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资助项目实施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副秘书长郭希敏主持。
签字仪式上,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与中国剧协的《巾帼须眉——裴艳玲舞台艺术数字电影工程·〈响九霄〉》、安徽省安庆再芬黄梅戏剧院的大型新编现代黄梅戏《美人蕉》、中国曲协的曲艺精品创作工程、中国舞协的舞剧《舞台姐妹》和中国视协的电视连续剧《杂技皇后夏菊花》分别交换了资助项目的协议文本。
廖奔在签字仪式上讲话。他说,交换了协议的签字文本后,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将拨付首批资助款660万元,这标志着5个创作类资助项目正式开始实施。按照中国文联领导“催生留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优秀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的指示要求,各资助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在创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确保项目的艺术质量;按照申报项目书中的承诺和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完成项目;各资助项目在实施中既要注重社会效益,也要注重经济效益,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各资助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遵守协议。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作为项目的资助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监管、服务、追踪问效等工作。
廖奔强调,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力争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前完成或基本完成5个创作类资助项目(曲艺精品创作工程完成创作展演部分),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中国文联成立60周年献礼,为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开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