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猖獗是正版动漫网站的“拦路虎”
http://www.cflac.org.cn    2009-03-20    作者:尹帆淼    来源:中国艺术报

    近年来,我国的动漫产业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环节,取得了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原创动漫作品走上了荧屏、银幕,走进了书店,大脸猫、灰太狼等原创动漫形象赢得了孩子们的喜爱,与之同步的是,我国动漫网站在整体数量上也一直保持着高增长的态势。但是,在动漫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这一朝阳产业也遭受着盗版问题的困扰与阻碍。一些一直致力于推动正版原创动漫发展的正版商家甚至还因盗版泛滥而遭遇灭顶之灾。近日,上海点击书实业有限公司总裁、点击动漫网核心原创人梁钢就动漫产品的版权问题、正版动漫网站的经营状况等话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互联网上大量盗版动漫的存在对正版动漫业的发展造成了怎样的冲击?

    梁钢:动漫网站目前正面临着严峻的生存考验。经营正版动漫产品的网络公司,可以说是遇到了难以逾越的瓶颈。因为在我们生产正版动漫产品的同时,网络上有将近30万部的盗版产品。国内外的动漫产品都在免费地供大家使用,我们称之为网络的“盗版内容黑洞”。这些“黑洞”数量庞大,仅以动漫爱好者需求的视角来看,它的内容一生“享受”不尽。我们认为,这个自然形成的盗版“黑洞”已经把动漫的阅读市场全部吸收殆尽,它已经把读者的需求全部盗走。而且,这个“黑洞”还在不断地扩大,已经成为阻碍正版行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黑洞”的负面作用已远远大于正版出版的能力。

    盗版“黑洞”的内容涉及国内外产品的方方面面,几乎涵盖了一切出版物,已经构成了侵权。但是由于目前中国对一些国外版权的引进还有一定的壁垒,因此造成了一些国外的出版社或个人无法在中国对其产品进行维权行动的事实。有些出版公司因为没有在中国注册,法律上也无法得到保障。盗版也已经危害到所有的出版社,正版产品的销售量急剧下降。盗版“黑洞”遍及文化产业各领域,动漫产业是其中受危害最大的行业之一。因为动漫产业本身不是我国的强项,而其他国家强势的动漫产品又在不断地被百姓免费拿来享用。国内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和互联网上价格为零的盗版资源相抗衡。我认为,由于盗版的大量存在,导致原创内容无力发展,网络动漫也有市无价。

    记者:目前我国正版动漫网站的经营情况如何?

    梁钢:正版产品的经营状况非常差。以点击动漫网为例,大概投资了几千万,购买了国内外大约八千本漫画作品的版权,大致相当于一个中型出版社的拥有量。但是和现存的30万部的盗版内容相比,这个数目还是非常微小。我们正版产品的经营份额可以说是零。这可以归因于盗版“黑洞”的吸引。我们曾在2006、2007年做了很多推广的工作,但是正版产品在我们网站上的“生存”时间都不足一星期,点击量和“存活率”都很低。网络中有一个盗版产品的“天国”,其中有太多免费的东西,有太多的替代品可供选择,所以消费者就不会再回到我们的网站。正版产品面临的问题就是,无论内容如何优秀,都很难走向市场,因为“免费的午餐”实在太诱人,盗版“黑洞”把读者所有的需求都已吸引走。

    我现在已停止了正版产品的经营,基本放弃动漫领域。作为一个数字出版公司,我们将转移市场,寻找更有价值的市场,转入一个没有被盗版所蚕食的领域,比如做数字领域内个人出版的相关工作等。

    记者:您认为打击盗版有什么好的对策吗?您期待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各采取怎样的措施和态度?

    梁钢:我们国家最近进行的网络上的反低俗、“扫黄打非”等工作,我认为非常好,并且行之有效。同样,在网络上打击盗版并不困难。只要下发通知,取消域名,几秒钟即可消除一个不良网站。对于包括动漫在内的正版产品的维权事业,我寄希望于国家。只要国家有决心清理网络盗版,我相信是有能力、有途径的。我认为一切和创意产业相关的产品,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这不是企业和消费者力所能及的事情。国家需要对创意产业进行强有力的保护。在国家的保护制度落实之前,企业也是弱势群体。作为企业和个人,努力的空间是非常有限的。单纯呼吁消费者支持正版也是收效甚微的,因为这属于道德行为,有一定的软弱性,而制度保证是更为根本的。制度保证必须依赖于国家,依赖于法律。

    在正常的文化市场中,价格是竞争的首要策略。但是盗版的价格为零,没有价格就没有竞争,因而企业只能寄希望于国家的制度保障。要发展知识经济,就必须要有保护知识经济良好发展的环境。这个环境要由国家来组织和维护,要有国家的保护力度。国家有义务为知识经济打造一个稳定的、合法的、受保护的环境。这也是我所期待的。希望国家能够像保卫领土和保护人民财产权一样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也像打击犯罪一样打击网络盗版,这样才能让知识之花常开,让创意之树茂盛。

    记者:您如何看待动漫网站的前景与未来?

    梁钢:这种前景依赖于对动漫版权的保护情况,情况不容乐观。只要有盗版“黑洞”在,我们所有的文化创意便难以实现其价值。正版产品最主要的障碍就是盗版“黑洞”。如果要让中国的出版业、创意产业继续存在并且不断发展,那么应该建立起相应的保护体制。我们必须看到网络盗版的危害性,以及清除盗版的必要性。否则,这对于我们整个国家的创意产业也是灭顶之灾。

    在打击盗版、树立版权意识方面,中国有极大的潜力。我希望国家把这个潜力变成为经济成果。即把所有文化创意产业产出的东西贴上“标签”——包括价格标签与版权标签——然后进行消费与交易,最终使我们的产品走出国门,使我们的企业越来越好。目前网络产品“零标签”的状况降低了我们的创作热情,同时也对国外的产品构成了侵权,伤害到了中外双方原创者的权益。这种“标签”可以让一个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更好发展。在这个健康的、有“标签”保障的网络环境中,我们和其他国家是互利共赢的,而且我们相信,中国凭借自己丰富的创造力,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