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发展文化产业应充分运用民间资本
http://www.cflac.org.cn    2009-03-17    作者:郭青剑 孟祥宁 张亚萌    来源:中国艺术报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仍未见底。但是从一些文化产业发展较好的国家来看,文化产业具有反经济周期、逆势而上的特点。如何使文化产业成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成为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文化企业受到的最大制约就是缺乏流动性资金,缺乏战略投资者。”“两会”期间应多位记者要求召开的“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道出了目前发展文化产业的最大困难。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支持。而在国家层面,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文化产业是首要任务。全国人大代表、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院长王勇超表示,文化产业特别是具有公益性的大型文化项目,一般投资都比较大,建设周期比较长,投资商大多不愿投资,金融机构又因种种限制难以放贷,所以很难从社会上和银行融通到资金。因此,建议国家专门设立文化发展资金,用于支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并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兴办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剧协副主席侯露也表示,要把文化产业发展纳入整个经济调整的总体计划,制定并实施“振兴文化产业”国家战略工程,在拉动内需的4万亿元中安排出一定的比例投入文化产业,通过实施一系列大型文化项目,增加文化产业发展的机会。应尽快设立“国家文化产业引导基金”,以保障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她建议,“国家文化产业引导基金”按文化产业分类由政府各部掌握,用于引导专业投资和向文化企业投资、担保。通过文化产业引导基金对文化产业的风险投资、担保,不仅可以满足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且可以带动社会资本围绕政府整体产业布局有效聚集、整合,激发民间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为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破解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困局,除了国家提供有关专项资金外,还应充分考虑发挥民间资本、民营企业的作用。在发展文化产业中,培育国有文化产业主体,打造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从而为我国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和发挥引领作用,当然是最为重要的方面。但另一方面,民营经济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全国政协委员、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董事长陈建国分析说,低成本创新经营更适合当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之路,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经过全面、科学的分析论证后,考虑给有实力、有理念的民营企业提供更多产业倾斜政策,用类似风险投资的方式鼓励民间在这方面创业和发展,通过有序竞争,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让文化市场百家争鸣,形成良性循环。

    事实上,当前民营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文化产业的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全国政协委员、百步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茅永红说,由于与文化市场相关的规章制度与监管不完善,民营文化企业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比如电视台和电视剧制作公司之间还没有形成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民营文化企业制作的影视节目审核和销售过程中基本没有话语权。因此,应当本着“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放宽民营资本等社会力量进入文化产业的准入政策,鼓励民营资本投资经营文化设施,兴办国家倡导的文化事业或兴建公共文化设施;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文化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以控股、参股、合作等形式,兴办影视制作、发行、放映、演艺、娱乐、经营等文化企业,并享有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允许以个人声誉和版权、经理人资质等无形资产作价参与组建文化企业。王勇超也表示,当前民营文化企业待遇不公的问题仍很突出,支持民营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仍不健全,扶持民营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鼓励民办文化的舆论氛围还不浓厚,影响到了民营资本兴办文化产业的积极性。应当从法律和政策上进一步明确,使民营文化单位在政府扶持、土地使用、税费减免、银行信贷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代表委员们表示,只有形成国家和社会共同出资、共同努力的局面,文化产业才能真正打破资金这一制约瓶颈,迎来真正的兴盛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