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民群众的“文化低保”
http://www.cflac.org.cn     2009-03-10     作者:蔡达峰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中共十七大报告把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2008年,民进中央就此开展了全国性的考察调研,调研中看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严重短缺,并认为这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最突出、最困难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农村文化投入严重不足。2007年,全国文化事业费总计198.96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0.4%。其中用于农村文化的投入仅56.13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0.1%。而这些经费仅用于县、乡文化机构的维持,无力建设,导致文化设施严重短缺和落后。

    二是农村文化活动少。许多乡村,传统的文化活动在消失,时兴的文化活动进不来,农民文化生活单调贫乏。

    三是文化活动缺少领头人,不少乡镇文化站、图书室等活动场所,开办时红红火火,中途门庭冷落,最后曲终人散,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热心于农村文化活动的带头人。

    四是农民需求得不到尊重。在文化设施和文化产品的提供上,没有深入调查研究,不了解地方文化传统,不考虑农民活动习惯,结果是农民想要的政府没有给,政府给的农民不想要。

    各级政府部门要努力履行职责和义务,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当前城乡文化建设差距过大、农村文化建设基础薄弱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此,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应得到加强。

    一是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纳入基层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活动经费支出,确保公共财政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同时,应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捐助公益文化建设。

    二是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放在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室。要整合资源,统筹兼顾,抓紧解决好农民基本文化需求的“低保”问题。乡村文化设施的建设与使用,可与村级党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农村中小学建设等相结合,一室多用。

    三是加强农村文化骨干的业务培训,发展农村文化队伍。农村文化的发展关键在人才。市、县文化馆应增强培训职能,加强对农村业余演出队、放映队、文化中心户、农村义务文化管理员等业余队伍的培训。充分发挥农村文化骨干、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的作用,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文化骨干队伍。

    四是鼓励、扶持农民自办文化,大力发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村特色文化。农民自办文化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补充,在传承优秀民间文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应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利用各种节庆日尤其是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从文化载体上努力增强优秀文化对农民群众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五是以文化创新为动力,探索有效的文化活动方式,从服务手段上保障农民享受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和完善区域性的图书服务中心,实现区域内图书资源的共享,增强图书的利用率和图书服务实效。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的“基点”作用,组织开展农民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让农民在家门口享受文化。

    六是以农民文化需求为导向,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品供给的针对性,从机制上努力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文化生活需求。让农民自主选择所喜欢的演出剧目、影片以及其他文化活动内容。同时转变政府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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